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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7年广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残疾人辅助器具评估适配类) 资格评审申报指南(已经结束)

作者:康复处 | 来源: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发布时间:2024-10-12 浏览次数:

  为规范我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申报评审管理,明确符合条件的残疾障碍者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服务机构和服务内容,根据《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等7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残联规字〔2024〕37号,以下简称“定点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下称“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评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广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下称“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资格评审工作,评审工作由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下称“评审组织机构”)实施。为保障评审工作公开、公平、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评审项目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定点资格有效期
GZCL202404广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假肢、矫形器评估适配)资格评审项目2024年12 月1日-2027年11月30日(36个月)
GZCL202405广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肢体残疾辅助器具及其他残疾辅助器具评估适配)资格评审项目
GZCL202406广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助听器评估适配)资格评审项目
GZCL202407广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视力残疾辅助器具评估适配)资格评审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定点机构的条件须符合定点机构管理办法的准入标准。同一法人或法人分支机构只能视为一个申报主体,同一申报主体有多个经营服务场所的,应选择一个与其登记的住所地一致的进行申报。同一申报主体,最多可参加不多于3个项目的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资料准备

  市残联发出评审邀请(内容详见附件各评审项目的《评审邀请函》),各有意向参加评审的机构(下称“参评对象”)按照《评审邀请函》确定的申报时间、方式、条件、流程、提交资料等要求,做好参评准备工作。

  (二)线上报名

  参评对象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时间内,向参评对象住所所在地的属地区残联的指定邮箱(详见附件6)提交申报材料。

  (三)区级资格初审

  属地区残联按照评审项目《评审邀请函》的要求对参评对象提交的机构资质、场地设施、场地安全等佐证材料,以现场评估、材料核查、网络核验方式开展区级资格初审。

  (四)市级专家符合性评审

  由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评审部门从“广州市残疾预防和综合干预专家库”中选取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由评审组织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通过初审的参评对象的人员配置和服务能力进行综合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

  (五)评审委员会认定

  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评审部门组建广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评审委员会,参考专家评审意见,择优遴选出拟准入的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名单。

  (六)公示及正式认定

  经评审委员会遴选产生的拟准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名单在市残联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由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评审部门联合发文确认。

  四、申报受理时间

  参评报名时间:2024 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下午6时止(以邮箱成功收到资料时间为准)。

  五、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参评对象按照拟参评项目《评审邀请函》中的要求报送电子和纸质参评资料(纸质资料要求详见附件7),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参评。

   六、联系方式

  评审组织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20-86527858 


  附件:1.评审邀请函(GZCL202404项目)

    2.评审邀请函(GZCL202405项目)

    3.评审邀请函(GZCL202406项目)

    4.评审邀请函(GZCL202407项目)

    5.广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评估适配类定点康复机构康复服务申报认定表

    6.各区残联申报联系方式

    7.广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评估适配类定点康复机构申报区级资格初审材料汇编(模板)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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