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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加快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座谈会在京举行

作者:中国残联 | 来源:中国残联 | 发布时间:2013-03-29

图为座谈会现场

图为座谈会现场

7月28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加快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座谈会”在京举行,中国残联、教育部、北京市残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在京特教专家、特教学校教师代表以及中国残联各专门协会在京主席、副主席参加了会议。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出席会议并讲话。

程凯传达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的主要精神,他指出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上对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教育规划纲要》首次将特殊教育单独列章,作为八大教育改革发展任务之一,纳入国家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大局,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特殊教育改革的高度重视,《教育规划纲要》的颁发开启了我国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篇章。他同时总结了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显著成就,分析了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党中央国务院从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教育权利的高度提出对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把特殊教育进一步纳入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局之中加以推进。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又一重要行动,是保障和维护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的重大制度安排,大家感到深受鼓舞,热烈拥护,衷心感谢。

与会人员就如何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有关特殊教育任务交流了意见和建议。残疾人专门协会代表介绍了各类残疾人在接受教育过程中面临的特殊困境,呼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残疾人的各类特殊需求,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保障残疾人教育权利。同时创造条件,为残疾人进入各类普通教育机构就读提供支持保障条件。

与会特教专家建议,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明确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司局和人员的职责,加强领导与管理,保证特殊教育在办学标准、师资培养培训、资金投入等方面得到有效推动。进一步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残联及其他特殊教育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明确各自定位。同时,要对特殊教育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列入各级政府教育绩效考核内容。

与会的特教教师代表建议,采取措施,增加特教教师的职业吸引力,结合中西部特教学校建设工程,加大对特教师资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力度,确立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师资的培训制度,落实并不断提高特教工作者待遇。

最后,大家一致呼吁应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特殊教育专题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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