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社法委召开残疾人权益保障情况座谈会
图为全国政协社法委听取残疾人权益保障相关情况介绍
图为国务院残工委副主任、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王新宪出席会议并介绍相关情况
图为全国政协社法委副主任、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主持会议
图为相关部委介绍残疾人权益保障相关情况
10月9日,全国政协社法委在中国残联召开“残疾人权益保障情况座谈会”,全国政协社法委副主任、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主持会议,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王新宪,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申知非以及中国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卫生部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并介绍了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相关情况。全国政协社法委“残疾人权益保障情况”调研组的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
王新宪在介绍残疾人权益保障情况时指出,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开始步入法制化轨道,残疾人权益保障开始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通过多年来的不断发展完善,我国初步形成了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和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体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2008年3月28日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成为指导新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综合协调的残疾人工作机制。我国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无障碍等权利得到基本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我国积极倡导、参与并及时签署、批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展示了我国社会发展和人权保障的新成就。
王新宪指出,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残疾人在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无障碍等方面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现行低保制度中没有专门针对残疾人的扶助政策,已有保障措施也不能完全落实,残疾人基本生活缺少制度性保障。残疾人在参加新农合、费用报销等方面还面临诸多困难。农村残疾人普遍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农村残疾人养老问题十分突出。城镇无业或从事不稳定就业的残疾人难以参加社会保险,亟需国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王新宪强调,全国政协社法委长期以来对残疾人事业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特别是在去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情况”调研报告中指出,应将残疾人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并减免参保费用,该建议在国务院刚刚出台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得到具体体现。全国政协社法委即将赴山西、上海等地就残疾人权益保障情况开展调研,希望调研取得圆满成功,并通过全国政协社法委这个更高的平台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疾苦,推动残疾人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的解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卫生部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也先后介绍了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相关情况。
王东进副主任在总结讲话时指出,这次研讨会开得非常好,取得了预期效果。参会各单位对这次研讨会都十分重视,特别是王新宪书记亲自参加会议并介绍了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基本情况,体现了对全国政协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全国政协社法委即将赴山西、上海等地就残疾人权益保障情况开展调研,大家认为这次调研选题很好,切中了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要害问题,并且对调研充满了期待。希望调研组的同志们要带着对残疾人事业的深厚感情,认真、深入地做好调研工作。在调研过程中要转变观念,提高对残疾人工作的认识水平,对残疾人各项保障措施不是对残疾人的恩赐,而是残疾人应当享有的权利。要把残疾人工作放在当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建设的大环境中去考虑,注重通过制度建设来保障残疾人各项权利的实现。在促进各级政府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要推动社会各界都来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真正形成关心、理解、尊重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