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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残联在中山市召开残疾人就业工作座谈会

作者:广东残联 | 来源:广东残联 | 发布时间:2015-11-19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会议现场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省实施细则,广东省残联于11月12日至14日在中山市召开了残疾人就业工作座谈会。省残联副理事长柯沫夫、珠三角和周边市共11个市残联分管领导和业务科长(中心主任)参加了会议。座谈会由省残联教就部江明旭部长主持。

  座谈会分为两部分:一是由各地市残联分汇报了残疾人就业工作情况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情况,让参会人员对各地的情况和做法有所了解。二是参会人员通过积极讨论,对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提出了不少建议。最后,柯沫夫作了总结发言,并对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文件精神,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抓好72号文学习,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责任感。二是服务大局,认真谋划,解决好“如何做”的问题,切实在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三是结合实际,加强创新,解决好“做什么”的问题,切实做到为政府分忧,为残疾人解难。

  通过这次座谈会,为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文件,制定完善我省相关政策,促进全省残疾人就业提供了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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