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 | 疫情期间不按规定登记住客信息,旅馆工作人员会面临什么法律责任?
01.案情简介
近日,广州荔湾警方持续加强疫情期间旅馆业的巡查力度,对辖区宾馆、旅店业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依法查处一起疫情期间不按规定登记入住旅客信息的案件。
2021年6月11日晚上,荔湾区多宝街防疫“三人小组”在黄沙大道某连锁酒店核查涉疫人员汤某时,发现汤某未如实登记入住朋友的房间。该酒店存在不如实登记旅客身份信息让旅客入住的情况,违反了《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有关规定。荔湾警方依法对该酒店不如实登记信息的当班服务员吴某罚款500元、责令酒店限期改正的处罚。
问:在疫情期间不按规定登记入住旅客信息,旅馆和相关工作人员可能会面临什么法律责任和风险?
02.律师解答
李超杰律师(广州市律协村居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旅馆应当如实将旅客身份证件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旅客入住后3小时内传送到旅馆行政区域内的公安机关”。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第十条,不按照规定准确、如实、及时登记录入、传送旅客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旅馆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因此,对于旅馆,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上述规定,责令旅馆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进行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因此,对于旅馆的工作人员,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对其进行罚款。
此外,旅馆业作为特种行业,根据《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申请经营旅馆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如果旅馆在疫情期间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公安机关还可以依法吊销其特种行业许可证。
在刑事责任方面,《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第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处罚有关人员;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提示
在疫情期间不按规定登记入住旅客信息,旅馆或者其相关工作人员可能会面临行政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等方面的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的法律风险和后果,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