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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 | 外籍人士需要遵守我国的防疫规定吗?

作者: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普法办 | 来源: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普法办 | 发布时间:2021-11-06

  01.案情简介

  2021年6月8日,上海911路公交车上,一位阿姨拒不佩戴口罩,并叫嚣自己是美国人。闻讯而来的民警对其进行了三次警告但对方拒不配合。期间,这位阿姨还拒绝了别人赠送的新口罩。三次警告无果后,民警将她带离现场。

 

  如果外籍人士违反我国的防疫规定,该怎么处理?有哪些法律依据?

  02.律师解答

  何汉初律师(广州市律协村居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

  虽然我们不知道这位大妈是否真是“美国人”,但是抗疫人人有责,没有例外。所有在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士如果违反了我国的防疫规定,就要依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这个法律条文规定得非常明确,只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就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遵守我们的疫情防控措施,外籍人士对此没有特权。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工具消毒与个人防护技术要求》第4.2.1明确规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按相关要求佩戴口罩,……”为防止疫情扩散,各地政府也出台了隔离管控、出行管理、禁止堂食等一系列措施。例如,《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第五条就规定了,在广东居住、工作、生活、学习、旅游以及从事其他活动的个人,应当履行疫情防控义务,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因此,佩戴口罩,不只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定义务,中外人士一视同仁均有义务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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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如果外籍人士拒绝配合卫生检疫措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规定,公安机关有权予以依法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外国人,公安机关将视其违法情形依法作出宣布证件作废、注销或收缴证件、限期出境、遣送出境、驱逐出境等决定。其中,被遣送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

 

  03.律师提示

  大家都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自我防护。不能因为是外籍人士就放松防疫要求。对于拒不配合执行防疫措施,扰乱我国的防疫秩序,危害公共健康和安全的外籍人士,我国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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