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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 | 想替姐夫生子结果姐姐先怀孕!妹妹索要20万赔偿,法律支持吗?

作者:广州司法网 | 来源:广州司法网 | 发布时间:2021-03-08

  姐姐婚后不孕,一直暗恋姐夫的妹妹,自愿替姐姐怀孕生子。没想到三年后,姐姐先于妹妹怀孕,妹妹竟然提出,要二十万元的“青春损失费”!遭到拒绝,盛怒之下竟拔刀刺向姐夫!

  你以为这是偶像剧里的情节?这是真真切切发生的案件!!

  姐姐结婚一年未孕

  妹妹提出帮姐夫生娃

  黄某林是某房产公司的行政管理,经人介绍,和中学语文老师刘某慧谈起了恋爱。
后来,刘某慧带黄某林回家见了父母。父母甚为喜欢,刘某慧的妹妹刘某芳也非常喜欢姐夫黄某林,缠着黄某林问东问西。
黄某林和刘某慧结婚一年之后,一直未怀上孩子。刘某慧偷偷到医院检查,医生告诉她患了一种妇科病,有可能终生不孕。
一天,黄某林和妻子一起去看岳父岳母,一起谈到生孩子的事,黄某林一下脸色不好看。第二天,妹妹找到姐夫黄某林并质问他:“你要跟我姐离婚?生不了孩子有什么了不起,我来跟你生。”随后二人发生了关系。
刘某慧下班回家,听到丈夫黄某林与一个女人在卧室里说话,就走了进去,才发现丈夫与妹妹的丑事,刘某慧当即怒叱了二人。

  三年后姐姐先怀孕

  妹妹怒要20万青春损失费

  此后,刘某慧一方面积极治疗妇科病,一方面到处帮妹妹张罗对象。可是,帮妹妹介绍了好几个对象,并且条件相当好,但刘某芳每次谈几天就跟对方分了手。因为她心里一直想着黄某林。
黄某林自从妻子发现了这事之后,就慢慢疏远了刘某芳。恰巧这段期间,妻子被检查出怀孕了,发现妻子怀了孕,黄某林就彻底与妹妹刘某芳断了往来。

  妹妹刘某芳不服了,要求黄某林赔二十万青春损失费。黄某林觉得毕竟也有三年,就答应赔她二十万元,且当即写了协议书。
可当刘某芳持协议书找姐姐刘某慧要钱时,刘某慧一口回绝:一分钱也没有。

  不少网友看过后直呼狗血!也有网友跟风打趣!更有吃瓜群众发出灵魂拷问:姐夫写了协议书答应给妹妹二十万元的赔偿,妹妹索要却被姐姐拒绝,那么,这笔补偿到底还算不算数?

  本期《说法》邀请到了广州云普法的马俊哲律师来分析此案件。

  剧情演绎:

  妹妹:姐夫,我跟你一起三年,你就想这样甩了我?

  姐夫:得知你姐姐可能终身不孕,你主动要帮我生孩子,迫于家庭我就接受了你。

  妹妹:承认当时是我一意孤行。那你欺骗我感情,现在全家都知道这个丑事,我颜面扫地,你要赔偿我二十万青春损失费!

  姐夫:一分也没有!一切都是你自愿的,没有人逼你。

  律师普法:

  马律师:你们做的这些事情有违常理,不但在法律上没有任何的保障,还应该受到道德上的谴责。

  案件后续

  刘某芳持协议书找到法院,法院法官告诉她,作为第三者,这协议书无效。
      刘某芳气急败坏,拿刀堵到黄某林门口,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所描述的画面。
      后来,姐姐刘某慧出于姐妹情,和黄某林一起到派出所保释刘某芳,检察院考虑到黄某林只受轻伤,刘某芳得以释放,免予刑罚。 

  虽然故事最后的结局,貌似是happy ending!但普法君还想说一句:苍蝇不叮无缝蛋,不顾人伦,白刃相向,何苦来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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