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补领车牌指南
办理对象 |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肢体残疾人 |
办理条件 | 有补领车牌需求的申请人 |
所需材料 | 1.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 3.申请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行驶证》(原件) 4.申请人驾驶证照2张(原件)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行驶证》原件,前往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业务点,进行车辆信息采集,采集完成递交车辆管理所核查,车辆验核合格后通知申请人办理; 2.交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 3.交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行驶证》原件; 4.领取号牌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行驶证》。 |
办理时限 | 资料齐全,三个月后通知办理(由受理日开始计算)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事窗口 | 办理单位: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办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85号之6(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业务点) |
咨询电话 | 86526627 |
收费标准 | 不涉及收费 |
收费依据 | 不涉及收费 |
办理依据 |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4〕15号) |
备注 | 1.车辆性能良好,特征和技术参数与注册登记一致; 2.无擅自改变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等不允许变更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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