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详细内容
目录
目录X

【政策解读】《广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

作者:康复处 | 来源: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发布时间:2024-11-28

  一、政策修订的必要性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残联规字〔2019〕2号)有效期已于2024年1月31日届满。2024年1月3日,我会出台《广州市残联关于延长广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穗残联规字〔2024〕1号),该办法有效期延续一年。目前,延续的有效期即将届满。经评估,认为《广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管理办法》文件依据发生变化、与现行《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8〕6号,下称“省6号文”)存在差异,包括:申请辅助器具件数与补贴金额存在差异;超出补贴上限的处理规定存在差异;适配评估服务存在差异;个性化适配方式存在差异;评估和适配服务费比例存在差异;适配目录中的种类、补贴标准、使用年限存在差异等情况,具有修订的必要性。

  二、政策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资助对象范围发生变化

  按照省6号文要求进行变更,资助对象范围发生变化。18周岁以下持有医疗机构出具诊断书的残障儿童纳入补贴范围。

  (二)删除适配补贴对象的适应性条件

  按照省6号文要求进行变更,删除适配补贴对象的适应性条件。待将来省政策重设条件,按省政策的执行。过渡期间,出台评估指引,规范评估工作,确保补贴的合理发放。

  (三)调整单一和多重残疾人可申请的辅助器具补贴数量

  按照省6号文要求进行变更,明确多重残疾人年度补贴辅助器具总控3件,非多重残疾人不得超过2件。总控单一和多重残疾人可申请的辅助器具补贴数量。

  (四)优化有左右之分的辅助器具申请方式

  允许有左右之分的辅助器具在同一资助年度内可以分开申请,分别计算补贴年限,此举能提高适配补贴对象获得适配服务的质量,同时满足了适配补贴对象的个性化需求。

  (五)允许有条件的补贴适配对象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自费购买更好的辅助器具以满足其康复需求

  按照省6号文要求和群众代表意见优化现行政策,允许有条件的补贴适配对象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自费购买更好的辅助器具以满足其康复需求。适配服务由定点机构提供,补贴对象可按需选择,全额补贴不超过资助标准。要求定点机构不得恶意诱导,高价推销,需确保适配器具适合且价格透明。适配补贴对象自费部分的配送、保修服务需自行与机构协商解决。

  (六)取消同一年度内第二件辅助器具需要自行负担40%费用的限制性条款,取消补贴申领总额的限制性条款

  按照省6号文要求取消同一年度内第二件辅助器具需要自行负担40%费用的限制性条款,取消补贴申领总额的限制性条款,体现了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和尊重。

  (七)取消前置评估环节、增加评估适配复核环节

  按照省6号文要求和群众代表意见优化现行政策,取消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前置评估程序,压实定点机构的评估责任。定点机构评估适配意见与区残联组织的审核意见不一致时可直接提请异议审核,简化流程,减少评估次数。对区级残联审核提请异议审核后的审核结果仍有异议的,补贴适配对象可要求定点机构向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提请复评,复评意见为最终评估适配意见,此举增加了评估适配异议解决机制,有利于适配补贴对象权益保障,对政策稳定实施起正向作用。

  (八)明确适配补贴的构成方式,产品价格和服务价格两部分构成适配补贴

  按照省的要求,对适配补贴的构成进行定性并确定构成的占比。考虑到服务费占比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适配补贴对象可选购辅助器具产品的质素。从维护残疾人权益角度出发,假肢、矫形器适配项目服务费用控制在30%和其他适配项目服务费用控制在10%幅度以内,最大限度将补贴费用投放于辅助器具产品上。

  (九)对《广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目录》进行修订

  目录的修订是经过前期市场调研、适配补贴对象反馈、专家意见征询,对比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珠海市、杭州市、成都市、江苏省七地的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听取群众和服务机构意见,并结合市场调研反馈情况综合考虑调整。本次修订的目录共有88项补贴种类。

  三、问答解惑

  1.哪些人可以申请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

  答: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对象为具有广州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残疾人: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二)18周岁以下未持证的残障儿童(持有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

  2.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广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目录》,适配补贴标准按照申请不同种类的辅助器具确定。

  3.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领取件数的上限是多少?

  答:对于同一年度内有不同种类辅助器具需求的,多重残疾人申请的辅助器具种类不得超过3件,非多重残疾人不得超过2件(拐杖、假肢、矫形器、助听器等有左右之分的辅助器具,需要在同一个资助年度内申请适配补贴的,视为1件,分别计算补贴年限)。

  4.有左右之分的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如何领取?

  答:对于同一年度内有不同种类辅助器具需求的,多重残疾人申请的辅助器具种类不得超过3件,非多重残疾人不得超过2件(拐杖、假肢、矫形器、助听器等有左右之分的辅助器具,需要在同一个资助年度内申请适配补贴的,视为1件,分别计算补贴年限)。

  5.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申领途径是什么?

  答:适配补贴对象通过“穗好办”APP、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网办申请或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镇)残联进行窗口受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