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广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带棚车型补贴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广州市自2001年开始实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下简称:机椅车)统一车型制度,车型为黄色正三轮无棚设计,第一代车型号为银光YG50QZK,第二代车型号为鑫伟XWJY50C。目前一、二代车在我市注册登记有7449台。由于一、二代车开放式设计极易加装尾架用于载人载货,导致一些残疾人利用或出租出借机椅车从事非法营运。
2019年《广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带棚车型补贴案》 (以下简称《补贴方案》)制定印发以来,对促进我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置换迭代、维护残疾人代步行驶的合法权益、增进残疾人福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目前,该文件即将到期,文件涉及的主体发生变化,广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因机构改革已整体并入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单位性质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转变为公益一类,从而导致个别条款与新状况不相适应,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政策依据
(一)《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
(二)《广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辆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9〕7号)。
三、《补贴方案》有哪些适用对象?
对满足以下条件的残疾人申购带棚车型进行补贴:
具有广州市户籍、年满16周岁未满70周岁,经机椅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体检合格的残疾人。
首次申购带棚机椅车统一补贴金额为7000元/台,自获批之日起十年内仅可享受一次。转移(过户)二手车、非指定车型的车辆申购,不在政府补贴范围。
四、《补贴方案》补贴准则是什么?
带棚机椅车的定型和项目评审,由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会同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和残疾人代表共同组织实施完成。
本市带棚机椅车应当符合《广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辆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9〕7号)第9条规定,外廓尺寸为:长/宽/高2000mm/900mm/1100mm(带棚整体高度不超过1650mm),棚内后部陪护座位以上车身最大宽度不超过800mm。
五、《补贴方案》补贴金额是多少,市、区两级财政如何分担?
经选型确定的带棚机椅车价格,由政府补贴7000元/台,所需资金按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的分担比例,由市区两级财政分担,按规定和程序列入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年度部门预算。
市财政与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等区财政按5:5比例负担;市财政与天河区、番禺区、花都区等区财政按4:6比例负担;市财政与从化区财政按8:2比例负担;市财政与增城区财政按6:4比例负担;黄埔区、南沙区由区财政全额负担。
六、申请带棚机椅车补贴方式有哪些,如何办理?
(一)残疾人先全额支付车款再申请补贴的方式。符合申购条件的残疾人可先到户籍所在地街(镇)残联申请,经区、市残联核定,可先行全额支付车款,残疾人购车完成后,再凭发票向户籍所在街(镇)残疾人联合会提出购车补贴申请,由区残疾人联合会将政府补贴金额划拨至申购残疾人的银行帐户。
(二)残疾人先申请补贴再购车的方式。符合申购条件的残疾人也可先到户籍所在地街(镇)残联申请,经区、市残联核定,待残疾人购车完成后,由区残联将政府补贴金额直接划拨至中标企业账户。
(三)申请带棚机椅车的报废补偿。补偿基数以残疾人自付金额的80%计算,报废补偿=补偿基数-补偿基数*10%*使用年限(不足半年的,按0.5年计算),最高补贴金额为3648元/台。
七、带棚机椅车的结算程序如何办理?
(一)残疾人先全额支付车款再申请补贴的。由申请人先向户籍所在地街(镇)残联申请,完成审批程序后向中标企业全款购车,再向户籍所在地街(镇)残联申请,区残联审核,政府补贴金额由区残联转帐至申请人帐户。
(二)由申请人先向户籍所在地街(镇)残联申请。完成审批程序后向中标企业支付个人承担款项购车。由区残疾人联合会凭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收集的结算资料将政府补贴金额直接划拨至中标企业账户。
主要结算凭证有《广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体检表》《广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申购表》《广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带棚车型补贴申请表》《广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带棚车型补贴结算表》,以上附件均加盖“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动轮椅车业务专用章”及中标企业出具的购车电子发票(财政补贴部分)递交给区残疾人联合会。
具体操作程序按《广州市残联关于办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带棚车型申购补贴和报废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穗残联〔2020〕90号)执行。
八、《补贴方案》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补贴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