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残联关于对广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4096号建议答复的函
郑子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将我市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议》(第4096号)收悉。现经综合会办单位的意见,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对保障残疾人就业落实、扫清残疾人就业障碍、加强残疾人就业监管等具有较强针对性。我会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建议的落实。
一、依法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我市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议
2014年,我市印发《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设置707条信用信息主题。目前,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已归集全市52个单位和部门28亿条信用数据,建立约10亿条数据的信用档案库,成为对市场主体实施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管理、信用联合奖惩、第三方征信等一系列信用监管、信用评价的重要基础。2019年,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修订《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拟录入企业使用残疾职工和欠缴残保金等信用信息,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配合开展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优化工作,按信用管理要求调整相应信用信息,确保支撑全市信用工作稳定开展。
关于把企业使用残疾职工和欠缴残保金的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体系问题,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着手建立公共信用评价体系,逐步推开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将密切跟进国家的相关部署,依据国家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依法依规应用“企业使用残疾职工”等涉残信用信息,构建涉及残疾人就业权益保障的联合奖惩机制,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7〕51号)的要求,从2018年开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我市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主要承担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申报残疾人职工人数的年审并及时提供给征收机关,配合征收机关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同时,按照省的要求,我会将录入省年审申报系统内的有关数据,主要是已申报残疾人就业年审的单位名单、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每季度提供给相关部门作为信息共享。
二、建立市残疾人就业管理系统的建议
目前,残疾人就业服务管理通过以下系统完成:一是中国残联开发使用的“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与全国残疾人证库对接进行信息交换,由各地市实时录入、更新残疾人动态就业、培训等信息。通过该系统,可全面了解到残疾人的就业、培训历史信息及当前就业状况。二是省残联开发的“广东省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主要用于登记残疾人的就业、培训信息及用人招聘需求,功能包括残疾人网上求职、用人单位网上招聘、岗位自动匹配、后台登记残疾人求职信息及单位招聘岗位信息、残疾人面试邀请、就业情况登记、就业机构服务记录汇总等。三是广州市残疾人失业登记使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内部应用门户——就业培训系统”,且市和区两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均有内部使用的求职平台,用于残疾人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就业回访登记等。为避免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重复建设,按照省的要求,我会将使用国家和省的系统,不再建设市的系统。 三、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支持体系的建议 目前,国家没有设置就业辅导员职业资格,也无相关职业标准。在探索建立支持性就业服务体系的过程中,我会引入社会工作师等专业群体对残疾人就业提供辅导和支持。2018年10月,市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中心委托广州社会组织学院,组织全市90名中职学校特教班教师、社工服务机构从事残疾人就业人员进行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培训,主要内容是处理残疾人就业个案技巧、开发寻找适合残疾人就业岗位等。我会赞同您提出的建议,并会同人力资源部门,向上级提出希望尽快建立就业辅导员相关职业资格与职业标准、建立就业辅导员从业体系并给予公共财政支持的请求,使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能够快速成长起来,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就业支持与服务。 感谢您对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5月5日
(联系人:文凯,联系电话:3849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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