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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残联关于对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第20192403号建议答复的函

作者:教育就业处 | 来源: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发布时间:2019-05-05
雷建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将我市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议》(第20192403号)收悉。现经综合会办单位的意见,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对保障残疾人就业落实、扫清残疾人就业障碍、加强残疾人就业监管等具有较强针对性,我会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建议的落实。

     一、推动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纳入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

  2014年,我市印发《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设置707条信用信息主题。目前,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已归集全市52个单位和部门28亿条信用数据,建立约10亿条数据的信用档案库,成为对市场主体实施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管理、信用联合奖惩、第三方征信等一系列信用监管、信用评价的重要基础。2019年,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修订《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拟录入企业使用残疾职工和欠缴残保金等信用信息,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配合开展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优化工作,按信用管理要求调整相应信用信息,确保支撑全市信用工作稳定开展。

  二、配合上级部门,把企业使用残疾职工和欠缴残保金的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着手建立公共信用评价体系,逐步推开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将密切跟进国家的相关部署,依据国家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依法依规应用“企业使用残疾职工”等涉残信用信息,构建涉及残疾人就业权益保障的联合奖惩机制,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

  三、积极提供残疾人就业情况作为信息共享数据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7〕51号)的要求,从2018年开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我市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主要承担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申报残疾人职工人数的年审并及时提供给征收机关,配合征收机关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按照省的要求,我会将录入省年审申报系统内的有关数据,包括已申报残疾人就业年审的单位名单、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每季度提供给相关部门作为信息共享。

  感谢您对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5月5日

(联系人:文凯,联系电话:3849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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