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提案建议>详细内容
目录
目录X

广州市残联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010号提案答复的函

作者:康复处 | 来源: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发布时间:2020-09-26
项道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广州市视力残疾儿童救助的提案》收悉。我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综合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妇联会办单位意见,并与您在9月22日进行了电话交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一向高度重视残疾预防和残疾儿童救助工作。在各有关职责部门的积极推动下,已构建了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的、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在预防出生缺陷、疾病防治、残疾康复等领域实行优先干预、重点预防、综合防控。视力残疾儿童救助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我市残疾预防工作情况(涵盖视力残疾预防)

  残疾风险伴随每个人,残疾预防与个人健康、家庭幸福、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息息相关。对此,我市紧密围绕致残原因,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通过采取措施消除引发伤病的危险源和危险因素可减少残疾的发生,对已发生的残疾进行及时干预可延缓残疾程度的发展。

  (一)建立健全残疾预防机制

  我市已制定出台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预防行动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17〕41号),统筹24个部门共同推进残疾预防工作,构建多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遗传、发育、疾病、伤害等因素致残的预防工作,采取涵盖缺陷三级预防工作在内的各项重点措施,有效减少残疾发生,控制残疾发展。

  (二)组建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专家库

  我市已搭建政策框架,建立部门联动的残疾预防工作体系。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预防行动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17〕41号)职责分工安排,市残联等4部门联合出台《广州市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专家库管理办法》(穗残联规字〔2018〕5号)文件,并据此办法组建专家库,建设广州市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专家库系统。

  按照市残联等4部门《关于公布广州市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专家库第一批专家名单的通知》(穗残联〔2019〕6号),我市已建立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专家库,在库专家135名(含眼科学领域医疗专家)。

  二、我市儿童眼保健和视力监测工作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的眼保健和视力监测工作,运用妇幼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校园综合防控措施全面了解各年龄阶段儿童视力情况,并做好常态化跟踪、监测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

  (一)开展早产儿视网膜病变防治工作

  根据《广州市早产儿视网膜病变防治实施方案》(穗卫基〔2008〕19号),市卫生健康委面向本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出生和接诊的所有早产儿或低出生体重儿开展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2019年,我市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率为84.96%,达到《广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提高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率,2020年达到80%”的要求。

  (二)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筛查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对我市0-6岁常住儿童进行健康管理服务,开展儿童眼保健和视力筛查工作。同时,积极推进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眼保健模板开发建设,运用信息化管理方式落实儿童眼保健工作。

  (三)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工作

  针对我市学生近视呈现高发、低龄化趋势的情况,市教育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印发了《广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强化学校责任,要求学校开展定期视力监测工作。该实施方案明确:学校将学生视力健康状况纳入学生健康档案,要求各学校落实学生每年1次健康体检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视力筛查,对边缘视力、轻、中和重度视力不良学生进行分档管理,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机构就诊。

  (四)开展儿童眼保健技术指导工作

  为提升我市儿童眼保健服务技能水平,市卫生健康委积极面向各区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医务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工作。

  (五)开展视力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我市以“6月6日全国爱眼日”、“六一儿童节”、“8月25日全国残疾预防日”等重大卫生纪念日为契机,依托市妇幼保健三级网络等平台,向全市市民(特别是托幼园所、儿童监护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宣教,普及“爱眼、护眼”科学知识,加大视力残疾预防知识和残疾人康复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实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

  三、我市视力残疾儿童救助工作情况

  为恢复和补偿视力残疾人的视觉功能,提高其生存质量,我市着力开展视力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和医疗康复资助工作,协调设立专项资金开展严重致盲性眼病救治,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发展,多维度为视力残疾儿童提供救助,促进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一)资助视力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

  1.政策保障

  为建立健全我市残疾人辅助器具保障制度,规范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工作,我会制定出台《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残联规字〔2019〕2号)文件,为我市视力残疾人提供基本型辅助器具资助,并明确辅具适配服务内容、品种范围和资助流程。

  2.资助内容

  根据《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残联规字〔2019〕2号)文件,本市户籍的视力残疾人可根据自身需求,申请涵盖电子助视器、视障出行智能辅助系统等高科技辅助器具在内的21种视力残疾辅具资助。根据《广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目录》,供我市视力残疾人适配资助的辅具覆盖通讯和讯息、个人移动、通讯和信息、休闲四类,能在导向、计算、书写、提示信号等方面为视力残疾人提供协助,可在一定程度上恢复和补偿其视觉功能,提高其生存质量。

  为做好儿童抢救性康复,0-6岁视力残疾儿童无须办理“视力残疾”类别的《残疾人证》即可申请上述视力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资助,在申办时提供本市具备医疗诊断资质专业机构(医院)出具的与视力障碍相关的病历或诊断结果即可申请。

  3.资助服务管理

  为保障和规范我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我会联合市教育局等5部门出台《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残联规字〔2019〕1号)文件,对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类定点康复机构的确定流程、准入标准、管理要求和违规处理方式予以明确。

  我会委托广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对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类定点康复机构开展日常管理和服务质量评价工作,对申请人的申请、服务机构适配和适配后回访服务进行全过程的跟进评价;引入第三方对辅助器具适配申请和结算信息进行规范性、真实性和服务满意度调查,由此有效规范我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保障资助服务常态化开展。

  (二)为低视力儿童提供医疗康复资助

  为做好儿童视力残疾抢救性康复,最大限度延缓儿童视力残疾程度发展,我市将双眼单视功能训练、弱视训练等15个低视力医疗康复项目的诊查费、检查费等费用纳入残疾人康复资助保障范围。

  根据《广州市残联 广州市卫生计生委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推进广州市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康复资助范围和签约家庭医生的通知》(穗残联规字〔2018〕3号),本市户籍的0-14周岁持有残疾类别为“视力残疾”《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三、四级或持有本市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的低视力残疾障碍者可以申请“0-14岁低视力医疗康复”资助。资助上限为1200元/人/月,资助年限为6年。

  (三)设立专项资金救治严重致盲性眼病患儿

  当前,市妇联已协调市妇女儿童福利会(下简称:“儿福会”)修订《市儿福会救治重症儿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严重致盲性眼病儿童患者纳入“市儿福会救治重症儿童专项资金”救治范围,并依据修订后的办法积极救治。同时,市妇联协调市卫生健康委增加“眼科组”知名专家4-5人,对严重致盲性患儿确诊意见审核及有关的资助金额提出专业建议。

  根据《市儿福会救治重症儿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我市重症儿童实施专项救治的程序如下:符合条件的病童持市三甲医院的确诊书及相关资料提出申请;儿福会从专家组中选取3名以上专家进行会诊,确定救治方案及救治金额;儿福会根据救治方案及金额,将相关救治款直接转账给医院(资金如有剩余则收回)。

  (四)做好特殊教育工作

  市属特殊教育学校“广州市启明学校”是我市视力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指导中心,专门招收视力残疾学生。目前,该校已形成教育教学、康复训练、就业指导于一体的办学模式,办学效果良好,在全国特殊教育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提出的加强我市视力残疾儿童救助的建议,对做好我市视力残疾儿童救助服务工作有重要意义。我会将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推进视力残疾预防和救助工作,促进视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一)推进残疾预防行动

  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预防行动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17〕41号)职责分工,我会积极与市卫生健康委就残疾预防相关致残疾病快速确诊资助病种目录制定工作进行会商。待与市卫生健康委完成早产儿视网膜病变中需进行综合干预的阳性个案的基础信息对接工作后,我会将探索建立残疾高危人群致残疾病快速确诊资助机制(覆盖视力残疾),综合运用我市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专家库技术力量,适时开展视力残疾预防综合干预工作。

  (二)推进视力残疾人康复资助工作

  在推进视力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方面,我会将借助信息化工具,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促进残疾人辅具适配工作规范化、人性化,让残疾人少交资料、少跑路;适时调整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产品库,促进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向个性化、智能化、精准化方向发展;探索引入市场化机制,为有意愿、有能力购买中、高端辅具的残疾人提供基础性辅助器具价值相当的资助,满足残疾人多层次、个性化的适配需求。在推进视力残疾人医疗康复资助工作方面,我市已建立“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医疗康复类)定点康复机构”动态更新机制。下一步,我会将持续增加残疾人医疗康复定点机构覆盖范围,努力将我市设置有眼科、康复科的三级和二级医疗机构纳入定点康复机构范围。

  (三)继续做好儿童眼保健工作、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工作、早产儿视网膜病变防治工作、视力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严重致盲性眼病救治、特殊教育等造福于视力残疾人的工作。

  (四)已经研究推进制定《广州市未成年人残疾预防和综合干预工作管理办法》,以形成涵盖视障未成年人发现、报告、诊断和综合干预服务链条。

  感谢您对我市视力残疾儿童救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9月23日  

(联系人:张晓微,联系电话:3849246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