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残联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2020248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雷健威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把智能定位器列入我市残疾人辅具目录,并推进在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中普及使用的建议》(第20202480号)收悉。我会高度重视,于2020年7月22日通过电话与雷健威代表进行沟通交流。经综合市财局、市民政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残疾人康复辅具适配服务的主要情况
(一)辅具适配服务的管理规范
2010年,我市建立残疾人辅具适配资助制度,且随着残疾人康复需求提升,不断完善辅具管理制度、基本辅具适配补贴制度,提升专业化、个性化服务水平。2019年后,陆续出台《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残联规字〔2019〕1号)《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残联规字〔2019〕2号)《广州市残联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规范的通知》(穗残联〔2020〕24号)《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残联规字〔2019〕2号)等规范性文件,制订、发布《广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目录》,包括个人护理和防护辅助产品、个人医疗辅助产品等八大类147种基本型辅具。
(二)辅具适配制度及申请
根据上述规定,我市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辅助器具服务,规定适配对象在一个资助年度内申请的第1件(套)辅具实行全额补贴,申请第2件(套)辅具由政府补贴60%,全年资助额度上限封顶(1万元)。实施全额补贴和按比例补贴的适度适配,既保障基本适配,又鼓励按需适配,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各类辅具的适配均有相应的适配条件。目前,我市补贴额度高于我省补贴标准,2019年辅具适配率达到99%。
(三)辅具适配经费
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要求,2015年起,我市按规定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统筹使用,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再专款专用,由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所需资金。2020年,市财政安排残疾人康复资助财政补贴7,078万元,含辅具适配及康复训练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
现行的《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残联规字〔2019〕2号)于2019年2月01日颁布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必然出现功能类似的替代产品以及辅具新产品,我会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及各类残疾人的实际需求,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认真组织、认证各类辅具产品的必要性、可靠性,适时调整辅具适配目录,努力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感谢你们对残疾人辅具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7月29日
(联系人:刘建荣,联系电话:3849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