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残联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213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丘育华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残疾人专用机动专车专用车安全上路”的建议》(第20192137号)收悉,我会积极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多次与您沟通,并于5月7日下午召开了座谈会听取您与其他代表意见。现将办理意见综合答复如下:
一、整治工作基本情况
(一)组织专项执法。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保持常态化整治的同时,定期部署“红棉剑锋”统一行动,组织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开展联合执法,对严管路段区域、商业中心、主次干道、地铁站、公交站等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加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违法行为整治。2018年以来,组织“红棉剑锋”统一行动33次,共查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交通违法559宗,查扣“五类车”50多万辆,其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668辆,行政拘留违法人员3800多人,刑事拘留28人。
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定期在客运枢纽、地铁口、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积极指导、协调各属地交通执法部门与属地交警、派出所等部门建立“多个部门一支队伍”的联合整治机制,定期开展“五类车”执法整治行动。2018年以来(截至2019年2月28日),市、区两级交通执法部门共检查“五类车”12600余辆,查处涉嫌非法营运“五类车”202宗,责令70余家停车场和批发市场进行整改,查处停车场违章1宗、专业批发市场违章8宗;检查摩托车维修档口1200余家。派发宣传单章10000余张。
(二)做好我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业务。
市残联按照我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工作职责分工,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严抓工作落实,做好我市机动轮椅车相关管理服务。一是受公安交警委托开展网上车管服务。2018年全年完成新车辆供应41台、补领行驶证70人次、车辆转移7人次、补领牌证10人次、车辆注销38人次、车辆年检1818人次,抢运车辆128车次,短信提醒4014人次,综合车管业务服务2104人次,超额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市残联先后组织到11区开展残疾车主安全教育学习,累计培训1146人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组织送服务到基层。为解决边远区域残疾车主的实际困难,市残联先后组织开展维修6次,服务达96人次;开展年审10次,服务达376人次,受到广大残疾车主一致好评。
(三)优化公交线网及公交服务。
近年来,市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创建“公交都市”要求,按照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工作部署,在全面分析公交线网现状布局的基础上,制订了加快实现公交线网优化提升的一系列措施,重点强化城乡结合部、新兴发展区域的公交服务,实现城乡居民公交出行全覆盖,并作为一项系统民生工程长期推动。尤其是今年结合公共交通城乡服务均等化要求,重点优化中小巴线路网络,使中小巴线路已覆盖500多个社区或自然村。公交线路总里程由17189公里增长至21863公里,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由87.3%提升到95.1%,实现了城中村或社区公交线路及公交车辆基本覆盖。
二、关于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的电机置换成低功率电机问题
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标准提法是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按照非机动车管理,其适用的国家标准是《机动轮椅车》GB 12995-2006 。目前广州市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是2004年广州市财政局同意采用单一采购来源指定的。根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残疾人申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应经体检和残疾复评确认合规后方可向街道、区、市残联提出申购,之后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领取非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号牌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根据国家标准《电动轮椅车》(GB/T 12996-2012),电动轮椅分为电动室内型轮椅车、电动室外型轮椅车、电动道路型轮椅车。目前广州市正在研究制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辆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届时将一并评估电动轮椅车的充电、爬坡、续航里程等问题,研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残疾人选用电动轮椅车。
三、关于实施驾驶人积分制措施问题
由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属于非机动车,没有法律规定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实行违法累计记分制度,因此,“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人实行违法累积记分,记分累积达到一定分值的禁止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建议无法实施。
四、关于非本人驾驶车辆管理问题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所有人或者行驶证载明的其他使用人不得出租车辆,不得将车辆出借给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其他人驾驶。禁止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他人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出租、出借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被查处后再次出租或者出借的,或者利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从事经营性客运、货运活动受到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处罚的,车辆所有人三年内不得申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已经明确了非本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处罚。
五、下一步工作
市公安交警、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将结合自身职能,进一步推进“五类车”治理工作:一是继续深化部门执法联动,依托属地政府属地监管作为,以街道为主体加强“五类车”联合整治,依法打击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加大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出租出借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二是加强“五类车”普法宣传工作,引导市民拒乘“五类车”。
市残联将根据2019年度工作计划,继续做好我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相关业务:一是继续做好网上车管业务。计划完成新车辆供应40台,综合车管业务服务量1700人次;二是深入基层开展便民服务。计划组织到基层开展服务12次;三是继续做好安全教育学习。加强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教育,计划集中学习11次,争取完成培训1000人次目标。四是加强严格审核。将严格依照《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对非法营运、出租出借等违法人员再次申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资质严格审核,确保遵章守法、安全出行。
感谢您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5月29日
(联系人:古念群、杨潇,联系电话:38491458、3849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