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经结束)
根据工作需要,市残联属下5个事业单位:即,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广州市康宁农场、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广州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中心、广州市康纳学校,拟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是一所集临床医疗和康复医疗于一体的综合医疗康复机构。
广州市康宁农场
广州市康宁农场是一所为精神病康复者提供过渡期的生活照顾、生活与劳动技能培训等服务,让精神病人在这个模拟社会生活区内从事生活与劳动技能相结合的过渡期工作,进行辅助性治疗,在康复过渡期能够逐渐适应从医院到社会的转变过程,从而更好地恢复健康,逐步回归社会并被社会认可的机构。
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
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是一所专为中重度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的孤寡残疾人士提供终身托养的机构。托养对象均为生活不能自理或基本不能自理的人士,其一日三餐、起居卫生和各种训练均须工作人员加以照料和帮助。
广州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中心
广州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中心是承担广州地区残疾人辅助器具的开发、供应和推广;残疾人辅助器具的知识宣传、使用指导、技术培训和质量监督;对贫困残疾人配置辅助器具实施救助和广州市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管理。
广州市康纳学校
广州市康纳学校是全国首家以招收孤独症系列障碍儿童为主的公立特殊学校,针对孤独症儿童实施早期干预、康复治疗训练、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并开展相关科学研究,举办专业人才培训与学术会议,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或具备《广东省居住证》资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在同等条件下,有残疾证的优先;
8、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均可应聘,其中非广州市生源和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方可应聘,非城镇户口人员须转为城镇户口后方可聘用。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者登录广州市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按网上提示的办法进行报名及缴费、下载准考证等。市残联将在报名期间登录广州市考试信息网站审查应聘人员资料,并在网上按提示及时完成是否同意报考的操作程序。
2、报名时间:2009年7月30日10:00至8月4日10:00。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09年8月7日10:00至8日9:30。
4、注意事项:(1)持有新、旧两个身份证的应聘人员不能用两个身份证同时应聘;应聘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个别岗位须参加实际操作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09年8月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广州市(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命题、考试和阅卷,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知识、残疾人事业相关法规和基本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相应职位基本能力等,时间为2个半小时。
笔试成绩将于2009年8月14日下午在广州市残疾人事业信息网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2009年8月18日—21日。
参加面试的应聘者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超过面试报到时间20分钟才报到的应聘者视作弃权。
面试对象按照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采取评委提问答辩的形式,满分100分,按60%计入综合成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运用能力,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面试由每位考官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实际操作考试
面试结束后立即进入实际操作考试,具体时间待定。个别岗位需要参加实际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后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比例确定进入实际操作考试对象。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分别以30℅、30℅、40℅计入综合成绩。需参加实际操作考试的岗位具体请见《职位表》。
综合成绩合格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和考核。
六、体检、考核、聘用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被考察对象。主要通过原单位或学校的鉴定,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
通过综合成绩、组织考察情况等综合确定聘用人员并按广州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招聘、调动手续。
七、岗位薪酬与相关待遇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调动条件的,办理招聘、调动手续,列为在编人员。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按照《广州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穗人发[2004]30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所聘人员根据本人从事业务工作经历情况确定试用期。原则上试用期1年,聘期5年。应聘时为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试用期间履行岗位职责,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称职,延长试用期,同时在延长的试用期内按试用期工资的60%计算;本人提出辞职的,按每提早1年按本人年工资(包括过节费和各种补贴)的50%计算违约金。
八、有关事项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成绩公布时的通知为准。
2、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3、应聘人员应主动将应聘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经同意。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人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下载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