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中心招聘启事(已经结束)
本中心是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主管的事业单位,为切实做好市、区(县级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经研究,广州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名额:1、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维修工2名;2、司机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热爱残疾人事业。
2、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维修工要求35岁以下,高中或中专以
上文化程度,具有内燃机维修知识和维修经验,广州地区户籍。
3、司机要求35岁以下,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持准驾车型为A2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有5年以上驾驶员工作经验,广州市户籍。
4、有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身
体健康。
三、报名方式
凡符合以上岗位招聘条件的报名者,请在2009年3月18日前携带填写的《广州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中心求职登记表》(可登陆下载,或向用品用具中心索取),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计生证、驾驶证和户口本等资料原件与复印件报名,报名处设在用品用具中心办公室。
四、录用方式
(一)录用方式:包括面试和实际操作。
1、面试时间安排在3月19日上午9∶00—11∶30,8∶30报到和审核证件,8∶45前抽签。
2、面试地点设在荔湾区西湾路85号2楼用品用具中心。
3、操作时间安排在3月26日上午9∶30。9∶00报到和审核证件,9∶15前抽签。4人以上则分批进行。
4、维修操作主要考维修工的工作态度、责任心、维修技术等;驾车操作主要考核司机的工作态度、责任心、驾驶技术、路途上的应变能力等。
5、操作的报到点设在荔湾区西湾路85号2楼用品用具中心办公室。
(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操作成绩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三)录用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五)面试和操作时带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和考核。
五、工作待遇
一经录用,享受如下待遇:
(一) 维修工待遇:
1、与受聘人员签订1年聘用合同,其中第1个月为试用期。
2、试用期工资总额1400(包括办理社会保险个人扣缴的部分)。
3、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二) 司机待遇:
1、与受聘人员签订1年聘用合同,其中第1个月为试用期。
2、试用期工资总额1500(包括办理社会保险个人扣缴的部分)。
3、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广州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中心地址:
广州市西湾路85号2楼
联系人:艾秋香 联系电话: 8652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