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康园工疗站服务中心招聘财务出纳人员启事(已经结束)
广州市康园工疗站服务中心(下称:中心)是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融职业康复、职业培训和辅助性就业为一体,以立足于社区的康园工疗站为载体,为社区精神疾病康复者和智力残疾人提供工疗康复服务。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招聘合同制出纳人员一名,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45岁以下,需具有会计类大专以上学历及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持会计证,具有广州市户籍;
2. 了解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熟悉财务软件、熟悉营运分析,成本控制及成本核算,熟悉银行业务;
3. 熟悉会计法规和税法法规,五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4、正直、诚恳,原则性强,工作细心,职业操守好。
二、报名方式
请有意者于2008年11月21日下午5时前携带填写的《广州市康园工疗站服务中心求职登记表》[可登陆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gzdpf.org.cn/)]下载,或向市康园工疗站服务中心索取)和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计生证、和户口簿等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到广州市康园工疗站服务中心(白云区大金钟路93号3楼)报名。
三、录用程序
(一)考试内容和地点。
1、考核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技术实操为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民办非企业基本知识(市残联网站可查询)
2、考试地点:白云区大金钟路93号3楼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20-86177037)
(二)考试时请带齐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户口簿等资料原件,应考者必需在开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
(三)中心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和同分情况下优先录用残疾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决定拟聘用人员。
(四)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四、工作待遇
一经录取,享受以下待遇:
(一)依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确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购买社会保险。
(二)工资标准:2300元/月,工资包含各类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节日补贴等)和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试用期工资1840元/月。
五、表格下载:广州市康园工疗站服务中心求职登记表(点击下载)。
广州市康园工疗站服务中心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