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残联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听力语言(聋哑)残疾人的服务质量,越秀区残疾人联合会拟公开招聘1名听力语言(聋哑)残疾人专职委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残疾人事业,待人热情,富有爱心,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奉献精神;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听力语言(聋哑)残疾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越秀区户籍优先;
(三)懂手语,具备基本的语言交流能力(只聋不哑或只哑不聋)和较强的书面表达能力,精通电脑操作。
二、福利待遇
待遇标准与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相同。试用期工资按不低于当年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2008年为860元/月),试用期时间为二个月。正式聘用按劳动部门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工资为1000元/月(包括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金额),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三、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协调区聋人协会及各街道听力语言(聋哑)残疾人的工作及区残联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本人电脑操作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聘形式
本人携带第四点要求的材料到越秀区残联(地址:中山三路11号五楼)报名,填写报名表格(一式两份),交越秀区残联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组织考核,择优录取。
六、报名时间
报名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08年9月30日止。
越秀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高惠英 陈智峰
联系电话:83858136 8388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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