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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招聘启事

作者:人事处 | 来源: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发布时间:2013-03-29

  本中心是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主管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广州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相关工作。因工作需要,计划招聘合同制工人。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名额:1名。
  二、招聘岗位:司机(编制外合同制工人)。
  三、招聘条件
  1、35岁以下,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持有准驾车型为B1的机动车驾驶证,有3年以上驾驶员工作经验。
  2、广州市户籍。
  3、.热爱残疾人事业。
  4、有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身心健康。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以上岗位招聘条件的报名者,请在2008年4月7日前携带填写的《广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可
下载,或向就业中心索取),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计生证、驾驶证和户口本等资料原件与复印件报名,报名处设在广州市残联人事处和广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五、录用方式
  (一)录用方式包括面试和驾车操作两个环节。
  1.面试时间安排在4月10日上午9∶00—11∶30,8∶00报到和审核证件,8∶30前抽签。面试地点设在荔湾区西湾路85号2楼就业中心会议室。
  2.驾车操作时间安排在4月10日下午2∶30。1∶30报到和审核证件,2∶00前抽签。4人以上时则分批进行。
  驾车操作主要考核司机的工作态度、责任心、驾驶技术、路途上的应变能力等。
  驾车操作的报到点设在荔湾区西湾路85号2楼就业中心办公室。
  (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驾车操作成绩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三)录用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五)面试和驾车操作时带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和考核。
  六、工作待遇
  一经录用,享受如下待遇:
  (一)与受聘人员签订1年聘用合同,其中第1个月为试用期。
  (二)试用期基本工资1000元(包括办理社会保险个人扣缴的部分),补贴6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基本工资1000元(包括办理社会保险个人扣缴的部分),补贴800元,通讯费50元。
  (三)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广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西湾路85号2楼
  联系人:廖惠环 86505184-601
  广州市残联人事处地址:天河龙口西路375号17楼
  联系人:陈文宏  38491421
  下载表格:
广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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