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第二次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已经结束)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市残联)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全市性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由市政府直接领导,承担市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机关党委文员1名。
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做好党费收缴、党员系统维护、党组织关系接转等党务工作;
(二)做好机关党委网站更新维护工作;
(三)做好部门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的各项工作;
(四)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对象
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在职人员或应届高校毕业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16年10月31日);
3、熟悉相关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服务意识强;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公布与报名
1、公告。在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以下简称网站)公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为10月28日至11月4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市残联人事处(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375号,17楼人事处)。
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应聘人员自行在网站下载填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免冠1寸照片1张。
3、报名时间为11月1日至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7:00时。
(二)面试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我们将电话通知本人参加面试,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公示
经面试被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须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按规定进行聘用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福利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福利待遇方面,参照现行广州市财政部门规定的合同制人员标准执行。
五、有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考务咨询电话:020-38491421;举报投诉电话:020-38482502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