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法规规章>详细内容
目录
目录X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广州市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知

作者:康复处 | 来源: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发布时间:2024-10-29

各区残联、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

  为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令第67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穗府办函〔2023〕5号)等文件精神,保障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工作常态化开展,提升我市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专业化水平,按照《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残联规字〔2023〕6号)相关要求,经组织对第一批广州市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专家库原有专家进行续聘和开展对新申报入库人员进行评审认定,现将第二批广州市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专家库专家名单予以公布(共225名,具体名单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组成

  专家库主要由医学、教育、社会学、精神康复、辅助技术和政策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二、专家主要职责

  (一)参加本市残疾高危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和综合干预相关的疾病诊断、评估、后续跟踪、效果评价等工作;

  (二)参加残疾预防和综合干预标准、规范、评价指标等的制定工作,形成切实有效、可操作性强的方法体系和行业规范;

  (三)参加残疾预防和综合干预政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提出专业意见,健全残疾预防和综合干预社会风险评价机制;

  (四)参加残疾预防和综合干预相关项目承接机构准入评审工作;

  (五)参加残疾预防和综合干预相关项目服务质量评价工作;

  (六)参加残疾预防和综合干预相关项目,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技术指导工作;

  (七)参加残疾预防和综合干预工作领域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事件的分析、研判、应急处置以及事后评估工作;

  (八)承接市和区政府委托或者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专家任期

  本专家库专家实行聘任制,聘期为5年,期满后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与聘任。市、区教育、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和残联组织应积极支持专家库专家工作,充分发挥第二批广州市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专家库成员多领域、多学科、多专业特点,集聚在穗康复资源优势,为我市制定残疾预防和综合干预政策、开展残疾高危人群综合干预服务、推广残疾预防及康复理论和技术的研究应用、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附件:第二批广州市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专家库成员名单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