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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持续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广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发布

作者:维权处 | 来源: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发布时间:2021-09-09
  日前,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印发了《广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简称《规划》)。该《规划》确立了“十四五”时期广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重点项目。
  《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聚焦高质量构筑社会保障、就业支持、基本公共服务、权益保障、帮扶服务、基础保障六大工作体系,提出到2025年底,广州市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全覆盖、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形成,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
  为此,《规划》具体设置了12项主要量化指标并配套部署了75项重点项目,总体谋划了“十四五”时期广州市残疾人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路径。这其中,“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8%)”“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率(100%)”等指标目标值位居全国前列,“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参保率(100%)”“残疾人市内公共交通出行费用优惠覆盖率(100%)”则是两项特色指标,充分展现了广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特色和优势。
  健全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为残疾人提供更高水平的基本民生保障
  扎实做好基本民生保障是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的首要工作。《规划》积极回应全市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推进社会保障兜底脱贫防线、残疾人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险、残疾人社会福利、残疾人照护与托养服务、残疾人基本住房保障以及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残疾人保护等领域工作,不断健全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规划》提出到2025年底,全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支出型困难残疾人家庭社会救助制度基本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现100%覆盖同时完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市持证残疾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资助范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享受全额资助,残疾人市内公共交通出行费用优惠覆盖率达到100%,符合条件的托养服务机构按规定享受运营补贴和托养服务补贴。
  完善多元化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促进残疾人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
  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利、提升残疾人就业质量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规划》要求优先保障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全市编制50人及以上的市级党政机关和编制67人及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区级及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至少配备15%的残疾人。与此同时,《规划》扎实推进多层次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要求到2025年底,全市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不少于0.5万,强化落实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补贴、残疾人毕业生实习见习实训补贴、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补贴、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就业残疾人低保渐退等扶持政策,同时实施支持性就业推广、中高等职业学校残疾人毕业生职业转衔等创新型就业支持项目。
  丰富均等化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可及性与便捷性
  为创造更平等更友好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规划》着力推进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残疾人融合教育、残疾人文化体育以及智慧无障碍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持续丰富与残疾人多层次服务需求相契合的均等化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部署到2025年底,全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和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均超过85%;全面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实施残疾人体育康复健身计划和残疾人体育励志争光计划,培育一批有艺术水准、有社会影响力、体现岭南特色的残疾人文化艺术精品;发挥创新驱动和科技助残的支撑作用,加快城市生活空间和信息交流智慧无障碍建设,制定智慧无障碍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标准体系。
  巩固立体化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体系,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
  《规划》贯彻落实依法发展的基本原则,强调推动形成党委依法领导、政府依法负责、残疾人组织依法发挥作用、残疾人依法办事的工作格局。要求全市在“十四五”期间,加快修订《广州市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规政策,以新技术新手段做好社区、学校、商场、医疗机构等重点公共场所的普法宣传,继续培养助残公益律师队伍,建立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畅通残疾人诉求表达和信访渠道。
  建立社会化的残疾人帮扶服务体系,充分激发社会扶残助残活力
  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帮扶服务体系建设是广州市营造扶残助残良好社会氛围的特色机制。《规划》明确要求大力发展助残社会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和设施,在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托养照料、社会工作等方面让更多残疾人受益。与此同时,《规划》积极落实广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慈善之城”创建及建设“志愿之城”的决策部署,加快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和助残志愿服务,支持社区社会组织为社区残疾人提供各类关爱服务。《规划》还推进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机制,要求广州市及各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加大对助残社会组织和助残公益项目的支持力度。
  优化全方位的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体系,深入推进残疾人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为保障各项工作部署有效落实,《规划》围绕着残疾人事业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及核心机制,全面优化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体系。《规划》提出到2025年底,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持续强化;政府财政、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社会资本、慈善捐赠等多元化经费投入格局更加完善;广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星安居)、广州市农村特殊教育学校、广州市农村特殊教育学校、广州市康纳学校(迁建)、广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筹建)以及各镇(街道)社区康园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科技助残战略深入实施,残疾人基础数据实现跨部门联通共享;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持续开展,全市每年培养托养服务人才不少于50人、残疾人就业辅导员不少于20人;基层残疾人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各区残联完成残疾人领导干部配备任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广东兜底民生服务双百工程”社工范畴,残疾人专门协会实现法人治理并在办公场地、项目经费和运营管理等方面享有配套扶持,共同助力广州市残疾人事业实现城乡区域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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