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设置整改的通知
全市各停车场:
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为迎接2021年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测评,请全市各停车场于2021年9月1日前依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广州市无障碍停车位设置整改指导意见》(见附件)做好无障碍停车位、标识引导体系、无障碍衔接通道的设置和整改,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9月1日后市残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停车场进行抽查,不合规者将按照《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处以五千到三万元罚款。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7日 2021年7月7日 2021年7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