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医疗康复类)定点康复机构”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残联、卫生健康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残疾人康复服务的专业优势,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面。根据《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残联规字〔2019〕1号)(下称“《定点机构管理办法》”),现就做好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医疗康复类)定点康复机构申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定点机构管理办法》中的《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医疗康复类)定点康复机构准入标准》(下称“准入标准”)和本通知有关要求,能够在门诊面向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视力残疾、孤独症、肢体残疾障者开展《广州市纳入残疾人康复资助保障范围医疗康复项目目录》(下称“《医疗康复项目目录》”)中规定的治疗性康复项目的医疗机构可以申报为定点康复机构。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定点康复机构认定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拟申报定点康复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在每年5月15日、11月15日(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地的区级残联组织提交申报资料。 (二)初审 申报定点康复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区级残联组织提交申报材料,区残联会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其申请进行初审后,区残联将通过初审的医疗机构名单和有关申报材料向市残联报送。 (三)认定 市残联将区残联报送的医疗机构名单征求市卫生健康委意见,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联合发文将有关医疗机构确定为定点康复机构。 (四)签署协议 定点康复机构和市残联签署服务协议,按照协议开展医疗康复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卫生健康部门和残联组织形成工作合力,联合发动鼓励本行政区内符合准入标准的医疗机构申请成为定点康复机构,根据各类残疾人康复需求,有序增加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供给。 (二)新增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等75家医疗机构确定为定点康复机构(详见附件1)。各区残联对本行政内新增纳入定点康复机构的医疗机构,要及时指引其完成服务协议签署工作。 (三)定点康复机构应当按照我市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的管理要求,按照《医疗康复项目目录》为残疾人开展服务并提供相应的报销凭证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公办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专用收款票据和与其相匹配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民办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专用收款票据”、“广州通用机打发票”或“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与其相匹配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附件:1.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医疗康复类)定点康复机构名单(2020年新增) 2.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医疗康复类)定点康复机构资格申请表
为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残疾人康复服务的专业优势,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面。根据《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残联规字〔2019〕1号)(下称“《定点机构管理办法》”),现就做好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医疗康复类)定点康复机构申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定点机构管理办法》中的《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医疗康复类)定点康复机构准入标准》(下称“准入标准”)和本通知有关要求,能够在门诊面向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视力残疾、孤独症、肢体残疾障者开展《广州市纳入残疾人康复资助保障范围医疗康复项目目录》(下称“《医疗康复项目目录》”)中规定的治疗性康复项目的医疗机构可以申报为定点康复机构。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定点康复机构认定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拟申报定点康复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在每年5月15日、11月15日(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地的区级残联组织提交申报资料。 (二)初审 申报定点康复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区级残联组织提交申报材料,区残联会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其申请进行初审后,区残联将通过初审的医疗机构名单和有关申报材料向市残联报送。 (三)认定 市残联将区残联报送的医疗机构名单征求市卫生健康委意见,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联合发文将有关医疗机构确定为定点康复机构。 (四)签署协议 定点康复机构和市残联签署服务协议,按照协议开展医疗康复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卫生健康部门和残联组织形成工作合力,联合发动鼓励本行政区内符合准入标准的医疗机构申请成为定点康复机构,根据各类残疾人康复需求,有序增加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供给。 (二)新增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等75家医疗机构确定为定点康复机构(详见附件1)。各区残联对本行政内新增纳入定点康复机构的医疗机构,要及时指引其完成服务协议签署工作。 (三)定点康复机构应当按照我市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的管理要求,按照《医疗康复项目目录》为残疾人开展服务并提供相应的报销凭证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公办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专用收款票据和与其相匹配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民办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专用收款票据”、“广州通用机打发票”或“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与其相匹配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附件:1.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医疗康复类)定点康复机构名单(2020年新增) 2.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医疗康复类)定点康复机构资格申请表
3.申报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医疗康复类)资格材料清单
红头文件: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医疗康复类)定点康复机构”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9 日
(联系人:张晓微,联系电话:38492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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