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广州市残疾人比率为5.26%,残疾总人口为521200人。各类残疾类别构成比率分别为:视力残疾占11.69%、听力残疾占21.65%、言语残疾占2.02%、肢体残疾占23.23%、智力残疾占4.91%、精神残疾占13.56%、多重残疾占22.94%,具体数据为:视力残疾有60927人、听力残疾有112839人、言语残疾有10529人、肢体残疾有121074人、智力残疾有25592人、精神残疾有70675人、多重残疾有119564人。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市残联)成立于1989年2月,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全市性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由市政府直接领导,承担市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市残联的主要任务如下: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协助政府研究制订和协调监督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2.根据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3.密切联系全市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4.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为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贡献力量。
5.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 以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残疾人和支持、发展残疾人事业;负责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检查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
6.负责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理论研究、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以及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7.负责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负责与港、澳、台地区和国际社会残疾人社团组织的交往与合作。
9.指导、协调属下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10.监督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负责盲人按摩行业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区、县级市残联工作。
11.完成市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