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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2年广州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情况的公示(已经结束)

作者: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来源: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发布时间:2023-02-09

  为了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进一步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激励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局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 )、《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粤财社〔2017〕51号 )、《广东省残联办公室转发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残联办函〔2022〕3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2年(所属期2021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情况予以公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8日。

  全国按比例就业情况残疾人联网认证审核(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按时进行申报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联系方式:广州市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6505184。 

2022年广州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情况表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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