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拟报废国有资产处置前公示(已经结束)
为优化我院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穗财规字〔2017〕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拟对宣泄室等资产进行报废处置,该批资产由于使用年限较长且经多次维修,经厂家或维修机构检测,已不能继续使用。现将资产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1.宣泄室
取得日期:2014年12月10日
单位价值(元):206350
数量:1间
2.朗晴电动车
取得日期:2007年4月3日
单位价值(元):52000
数量:1辆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2022年10月11日至16日)与安养院资产管理部门联系。
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
2022年10月11日
(联系人:陈蕾;联系电话:13642628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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