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广州市2022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的通告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和《广东省残联办公室转发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残联办函〔2022〕34号)精神,为推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规范开展,进一步做好我市2022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单位
上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穗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主动按时申报年审;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1.5%规定比例的应当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下称保障金)。
二、申报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10月31日。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上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年审,经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人数。
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各区残联线上办理(具体流程见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2022年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系统年审申报操作指南》)。
(二)现场申报:网上申报不成功或异常的,用人单位可到所在地的区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度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申报资料如下(需加盖单位公章):
1. 《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2.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
3. 《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
4. 《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的);
5. 关联单位材料证明(有关联单位的需提供);
6. 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7. 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医保缴费证明;
8. 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工资发放有关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包含每月收入、申报单位信息的证明并附银行流水或工资发放凭证)。
上述第1、2、3项的资料模板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第6、7、8项如申办时系统提醒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的,可免提交纸质资料。
各区申报地址、咨询电话可登录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及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
四、残疾人职工的认定
上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每月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须按规定为残疾人职工在税务系统申报每月个人所得税),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方可计入用人单位当月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安排 1 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 2 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3 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 2 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五、有关劳务派遣用人方式
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被派遣残疾人应当计入劳务派遣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经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通过签订协议方式协商一致的,在计算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比例时,被派遣残疾人可计入用工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得重复计算。用工单位申报时需按上述要求提供申报资料,如实申报被派遣残疾人工资发放情况(实际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六、缓减免缴政策
根据《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8〕63号)规定(详见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在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的均视为无办理需求,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障金。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申报缴纳保障金时税务系统自动识别免征范围(具体事宜可咨询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七、其他
(一)电子系统网址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在线办理→选择办事站点→法人登录→我要申报。
2.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gzdpf.org.cn,→点击首页底部“广州市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中心”—“就业年审”。
3.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二)咨询电话
1.申报办理咨询:广州市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中心热线:86505184(各区残联联系方式如下)。
2.网报注册咨询: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咨询热线12345。
3.申报缴费咨询:广东省税务局热线 12366。
八、本通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6月10日
各区残联联系方式
一、越秀区残联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文德南路海傍福安里6号首层越秀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电 话: 83375146,83317041;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
二、海珠区残联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19号;
电 话: 34376330;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三、荔湾区残联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兴东路17号万和苑首层单位年审室、办证室;
电 话:81377321,81379100;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
四、天河区残联
(一)申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非现场办结);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咨询地址:天河区长兴路125号201(天河区残疾人就业与康复综合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0-87569460;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五、白云区残联
(一)年审现场受理窗口: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561号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
电 话:86555107;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二)咨询地址: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27号;
电 话:86555107;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六、黄埔区残联
(一)年审现场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行政执法综合大楼凯达楼C栋205室;
电 话: 82495487;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二)咨询地址(非现场办结):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区326—342号窗;
电 话:82112518;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七、花都区残联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22号首层花都区残疾人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36833455;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南沙区残联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3号一楼101室1号窗口、2号窗口;
电 话:34683093;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九、番禺区残联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550号,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22号窗;
电 话: 84690702;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增城区残联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 区政务服务大厅A区(非现场办结);
区政务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00-17:00;
咨询电话: 82749001(区残联);
咨询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十一、从化区残联
(一)申报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128号4楼406号窗(非现场办结);
电 话:020-87956215;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除外);
(二)咨询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广场路122号;
咨询电话:020-87961506(区残联) ;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