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公示(已经结束)
根据《转发国务院残工委关于做好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粤府残工委函﹝2021﹞1号)和《关于做好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公示工作的通知》(粤府残工委秘函﹝2021﹞6号)的相关要求,经市委常委会会决定(十一届﹝2021﹞100号),现将报送省的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公示(详见附件),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反映。
一、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二、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
1、肖春江 男 广州市南沙区残联理事长
2、黄志梁(肢体) 男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专职委员
附件: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公示时间:2021年5月8日—2021年5月12日
电 话:020—38493885
广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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