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广州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情况的公示(已经结束)
为了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进一步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激励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粤财社〔2017〕51号)、《关于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征收工作的通知》(粤残联〔2018〕3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0年(所属期2019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情况予以公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5日。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申报时间: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申报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联系方式:广州市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中心,8650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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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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