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残疾人托养机构和康复机构安全隐患排查
各地级以上市残联及顺德区残联:
为加强残疾人托养机构和康复机构的安全管理,促进我省残疾人托养和康复服务工作规范发展,经研究决定,各地立即组织开展残疾人托养机构和康复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类残疾人托养机构、康复机构的服务对象均为残疾人,大多行动不便、自救能力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极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严重威胁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保障机构、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立即对辖区内所属的残联系统主管或指导(合作)的残疾人康复机构、寄宿制托养机构、日间照料机构(社区康园中心)、辅助性就业机构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残疾人托养机构、康复机构的承接资质、设施条件、安全管理、服务质量、招投标程序、经费来源及标准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切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二、统筹兼顾,重点做好消防等安全管理隐患排查
各地要牢牢绷紧安全管理这根弦,重点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服务安全、物品安全、保卫安全等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机构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机构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日常值守等工作是否有效落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残联等六部门《转发公安部等六部门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公通字〔2015〕218号)提出的“养老院、福利院、残疾人服务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亡人火灾多发的场所宜推广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的要求是否落实。各地要结合排查工作,积极提请当地政府将推广应用独立感烟报警器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段,尽快实现残疾人托养机构、康复机构远程安全监控全覆盖,提升监管和防范水平。
三、齐抓共管,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排查问题整改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责任制。一是要建立联合排查和督导机制,各级残联要主动邀请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环保、食品药品监管等与残疾人托养机构、康复机构安全管理直接相关的部门参加排查工作,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广泛深入地查找安全隐患,增强排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要建立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制度,要摸清底数,建立机构及服务对象排查台账,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责任落实到人,被排查每个机构都要签订责任书,机构负责人要与内部管理人员签订责任书。
各级残联系统主管或指导(合作)的各类残疾人托养机构、康复机构的安全问题要全部纳入有效管控范围。一是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达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完成时限,一家一家整改落实。二是对不适宜继续开展残疾人托养、康复服务的残疾人托养机构、康复机构,要立即终止服务,妥善安置服务对象;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整改不力或者由于管理疏失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三是对于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突出问题,要科学分类、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整体解决问题的方案和预算资金安排建议,专题报告当地政府,请求予以协调解决。四是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类残疾人托养机构、康复机构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各地要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常态化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机制、通报机制及社会监督机制,要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各类机构等级划分与示范创建主要考评内容,全面、客观、动态掌握机构的安全管理状态。对于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请各地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情况报告省残联。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3月23日
(联系人:刘效臣 020-83372620;邮箱:gdclj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