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 “肢残人活动日”相关活动的通知(已经结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宣文部、肢残人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宣文部、肢残人协会,黑龙江垦区残联宣文部、肢残人协会:
2015年8月11日是第六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此次肢残人活动日正值第五届“残疾人健身周”期间。为了全面贯彻《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和《残疾人体育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借助残疾人体育健身品牌活动的影响力,积极为广大肢残人朋友提供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平台,鼓励他们通过体育健身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经中国残联领导同意,决定由中国残联体育部和中国肢协联合开展第六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养成健身习惯 享受健康生活
二、活动内容
各地肢残人协会要借助“残疾人健身周”活动契机,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参与当地残联举办的“残疾人健身周”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肢残人强身健体的需求。
(一)围绕肢残人特殊健身需求,结合本地肢残人体育工作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入基层、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活动。
(二)依托当地残联和全民健身工作场地器材,积极推广有利于肢残人群众体育健身的活动模式。充分利用中途之家和云朵家园的场地和器材,有针对性的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三)有条件的地区邀请残疾人健身指导员、残疾人运动员和教练员为肢残人讲解体育健身知识,交流体育健身心得,组织肢残人群众举办各类趣味体育比赛。
(四)活动拟将北京、天津和广西三地列为肢残人活动日示范地区。
三、活动要求
(一)各地残联和肢协要高度重视,围绕“残疾人健身周”和“中国肢残人活动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各地要结合肢残人特殊健身需求和协会工作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创新模式,丰富内容,开展贴近生活、特色鲜明、深入基层的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突出活动的科学性、健身性和趣味性,不断增强肢残人主体参与体育健身的意识,使体育健身融入残疾人的日常生活。
(三)各地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传播方式和平台,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肢残人活动日主题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肢残人体育健身工作,传授科学健身知识,普及科学健身理念,推广科学健身方法,营造全社会关注肢残人、关心和支持肢残人参与群众体育健身活动,为肢残人参与社会生活,实现美好中国梦创造条件。
(四)各地活动结束后,请于2015年8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道、网讯、图片报送中国肢协。
四、联系方式
田露:010-66580074(传真)
张昉:010-66580364
电子邮箱:zgzcrxh@163.com
中国残联体育部
中国肢残人协会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