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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66条 措施一项一项落到实处 残疾人两项

作者:毕征、周祚 | 来源:广州日报 | 发布时间:2013-03-29
  “富民优先,民生为重”。2007年5月出台的《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涵盖了“三农”、就业、教育等11个方面66件实事。广州市民亲切地称之为“惠民66条”。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小丹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要把66条惠民措施一项一项落到实处,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决定》公布实施半年多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全力推进《决定》的贯彻落实,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尽心竭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现已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一)关注三农:一年一亿修水利

  1.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市农业局安排1.92亿元,完成12.62万亩农田(鱼塘)标准化建设;市水利局明确了2007年~2010年每年投入水利资金1亿元推进5万亩农田水利标准化的计划,并已将属本年度任务的5万亩农田水利标准化初步设计全部批复,资金全部到位正抓紧实施;市发改委完成了《广州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

  2.积极探索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市金融办制订了《探索建立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工作方案》,会同有关单位在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运作模式、试点范围、试点险种的具体意见,并形成了初稿。

  3.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力度。市劳动保障局将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纳入城乡一体化管理体系,为其提供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的就业服务。目前,全市培训农村劳动力55941人,为38447名农村劳动力发放职业培训补贴1731万元,为39325名农村劳动力支付职业技能鉴定补贴378.5万元,为11.5万名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办理了求职登记手续,推荐转移就业5.6万人。

  4.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市经贸委、市供销合作总社等单位在全市36个镇、1146条行政村已完成改造或新建的日用消费品农家店项目1246个,完成农资农家店项目496个,村、镇覆盖率均达到100%。

  5.提高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2007年,市林业局落实了239万亩生态公益林每年每亩补偿18元(包括管养费),制定了具体的补偿方案,于2008年实现补偿标准每年每亩平均25元,2009年将补偿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亩平均30元,并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区分省级和市级生态公益林,区分国家、省和市级森林公园,按不同区位、类别制定分类补偿标准。

  6.全面完成农村“五通”工程。按计划完成195个自然村通洁净水任务;从化市已超额完成自然村道建设任务,建设里程达246公里,增城市完成自然村道建设200公里;已完成了87条20户以上的已通电盲点自然村通广播电视的任务;在提前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通电话的基础上,正按效益放号的原则继续扩大农村电话普及率。

  7.大力抓好帮扶贫困村的工作。市农业局会同有关单位,从2007年起提高贫困村的财政补贴,对每个贫困村的补贴由补足6万元提高到7万元(以2005年当年收入为准),2008年起将补足到8万元。去年全市需补足至7万元的贫困村共337条,市本级财政共需补贴的834.425万元已全部落实到位。

  (二)劳有所得:再就业免税费过亿

  8.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市劳动保障局在选定荔湾区作为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标准(将充分就业社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标准从省定的80%提高到90%),以点带面推进创建活动。

  9.强化再就业技能培训。市劳动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加大教育培训、职业介绍和招用安置资助力度,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培训有关工作。目前,全市共有公益性就业训练机构11个,民办职业培训学校75所,企业培训中心37个,镇(街)培训基地42个,创业培训基地10个,职业技能鉴定机构80多个,开设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专业工种200多个;已完成再就业培训80661人次、培训农村劳动力55941人次、培训“农转居”人员35176人次,其中,地方税务机关对下岗再就业人员按税收政策减免各项地方税费合计11418.38万元;全市17所技工和中等职业学校对1166名本市退役士兵开展了为期2年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退役士兵学员已基本顺利度过适应期;市物价部门对下岗失业人员、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明确免收费项目,促进了就业和再就业。

  (三)学有所教:三头并进保公平

  10.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市教育局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修改稿),与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分析研究了生源分布现状,制订了《广州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办法》和《督导验收指标体系》,指导学校制定“一校一案”和区、县级市规范化学校建设方案。2007年12月21日,广州顺利通过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全市所辖10个区和2个县级市均已成为省教育强区和教育强市,省教育强镇34个,占94.4%。

  11.切实保障农民子女受教育的权益。市教育局2007年秋季起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课本费,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农村免费义务教育。

  12.确保贫困家庭子女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市教育局会同有关单位,在从化、增城市分别招收了200名农村贫困家庭应届初中毕业生入读我市中职学校,196万元资助经费落实到位;各区逐步落实福利机构供养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2007年下半年特殊教育儿童免书杂费工作以及特殊教育年度专项经费全部落实。

  13.认真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市教育局在加强教育收费政策宣传、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执行教育收费检查制度,继续推进省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活动。去年9月初,花都、荔湾、番禺区和从化市完成了申报“省教育收费规范区(县级市)”自评工作,已完成初评工作并正上报省厅际联席会议终评。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监督和治理力度,全市共清退违规补课收费51.7万元。

  14.依法落实教师待遇。市人事局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津贴补贴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对提高市属高校、中专、技校、幼儿园等各类教育机构教师待遇作了专门的规定。

  (四)老有所养:基本养老金每月1297元

  15.提高广州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水平。市劳动保障局积极配合省劳动保障厅拟定了调整方案,对全市50多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作出调整,使广州人均增发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达145元,比省的平均数120元/月高出25元,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达到1297元。

  16.妥善解决社保历史遗留问题。已解决达到退休年龄但因缴费年限不足,无法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人员的问题,约6000人因此获得养老保障;目前,共有430家困难企业的8.08万名退休人员通过财政借资办法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为解决早期离开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市人事局草拟了《关于我市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社保问题的处理意见》。

  17.逐步扩大医保覆盖范围。市劳动保障局印发了《实施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工作方案》,拟定了《广州市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办法》。草拟了《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18.推进“农转居”人员和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市劳动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积极推进“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目前,全市已有17.96万人参保。南沙区全征地农民共4.4万人年初获准参照“农转居”人员参保办法纳入养老保险体系。目前,“农转居”人员医疗保险工作正按计划进行。

  19.加快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市劳动保障局就启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到最早开展该试点工作的省内其他城市进行学习考察,了解试点情况,明确了改革方向。目前,《广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已起草完毕。

  20.扩大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面。《关于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已全面实施,目前,已有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10.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截至2007年12月底,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88.6万人,提前完成2007年年底前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68万人的任务。

  21.全面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五保供养水平。完成了全市7个有农村的区、县级市农村低保标准调整工作,从化、增城市统一提高到170元,白云、萝岗、花都区提高到200元,番禺、南沙区提高到240元;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平均从180元提高到202元,人均月补差额从58元提高到83元,全市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2000元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广州市级财政每年对从化、增城市给予补助1102.17万元,一定两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的通知》,提高了农村五保供养的对象供养标准,在当地村民低保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以上。

  22.推动社会福利事业逐步实现从救助型、补缺型福利向普惠型福利转变。市民政局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如期推进各项工作。在110条街道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累计为4239位老人提供服务;新增社会福利床位1800张,先后6次给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物价补贴共1790.5万元;已建成1262家“星光老年之家”,覆盖率80%。

  23.改善残疾人和优抚对象的生活条件。目前,农村助残安居房完成总体建设任务的88%;已完成77个街道康园工疗站建设工作,并提供308个社区就业岗位;大范围、大幅度提高了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标准,平均增幅达19.2%,全市每年新增优抚经费2211万元。

  (五)病有所医: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医保

  24.加强农村卫生设施建设。目前,已有20所镇卫生院完成业务用房改造;建设村卫生站433个,占应完成总数的92.32%;对镇、村卫生机构人员的培训,已完成5074人次,超出原定培训3000人的工作任务。

  25.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白云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已决定从今年起将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个参合农民每年100元以上,届时7个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区、县级市筹资水平达到每个参合农民每年100元以上。2008年,农民参合率达到99%以上。

  26.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和6个配套文件并批准了《2006~2010年广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市本级统筹区内95.5%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纳入医保范围,落实了本年度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启动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统一配送试点工作,6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正在推进中。

  27.认真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全部完成180家医疗机构网上交易产品库的建立工作并开始采购,2007年采购量达29.59亿元;制定、实施《广州市社区卫生服务药品目录(试行)》和《广州市农村卫生站基本药品目录》,切实规范社区和农村卫生服务机构用药行为;建立政府对社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补偿机制,2007年~2008年,社区公共卫生补助标准分步提高到25元;大力推进中医药进社区和农村工作,全市36个行政镇卫生院已实现了镇镇都有中医特色专科(专病)的建设目标。贯彻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加强药品价格管理,进一步降低了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水平。

  28.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市政府成立了广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完成了非典、鼠疫、人禽流感等主要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洪涝灾害、防台风、核放射等12个预案的编制,初步建立起应急预案体系;按计划推进《广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全市12个区(县级市)均按《广州市霍乱等部分传染病及病媒生物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监测工作,监测系统运行良好。

  (六)平安广州:群众安全感达86.7%

  29.提高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先后开展了“粤鹰”、“重剑”、“打黑除恶”、打击“入屋盗窃和盗窃机动车”、治理自行车被盗、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等一系列专项行动。2007年,全市立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5.8%,“两抢”、“两盗”案件同比分别下降37.3%、27%。广州社情民意中心调查显示,群众安全感达86.7%。

  30.构筑治安防控体系。全面开展网格化巡逻和一级接处警,日巡街着装警力达3000人,提高了街面警务控制能力;全市建立了1822个社区警务室,配备民警2318名,新招聘3500名治安员配合社区民警工作,全面提高了社区治安防范能力;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已完成84%的建设任务。

  31.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管理。将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管理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从2007年10月1日起,已停止收取流动人口IC卡暂住证工本费,实现IC卡暂住证不再收工本费的目标;流动人员信息系统第二次功能和界面升级改造正按计划推进。

  32.消除城乡重大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成立了消除安全隐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领导小组,对20多个部门进行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各区、县级市和有关企业的责任。在专项行动中,全市共监督、监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69640个、246911次,整改事故隐患89704条,实施各类行政处罚1343次,责令停产整顿生产经营单位531个。

  33.保障食品安全。目前,全市已经完成了289个肉菜市场、489个农贸市场、105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4个禽畜批发市场和中心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

  34.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技术服务,加强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市药品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达到100%。2007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296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30374家次,捣毁窝点29家,取缔无证经营134家,罚没数额达415.58万元。2007年4月成立了广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家库,现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在线备案机构达到268家;市药品检验所已顺利通过国家和省的评审,检测能力达到508项,增长53.5%。至去年年底,全市农村药品供应网覆盖行政村达到99%。

  35.推进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目前,省、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综合进度90%,11宗工程综合进度达到或超过90%(其中9宗工程主体已完工)。历年累计完成堤防整治641公里,完成中型水库达标加固2宗。同时,将“五小”(小水库山塘、小堤围、小水闸、小泵站、长期受洪水威胁的小村落)纳入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任务,争取在完成省、市任务后组织实施。

  36.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应急机构基本建立。据统计,全市共有11694个应急预案,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市、多层级、多领域的应急预案体系。“一网五库”(即应急工作联络网、预案法规数据库、典型案例库、救援物资数据库、专家数据库、救援队伍数据库)基本建成,完成了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起草工作。2007年10月,被国务院应急办确定为全国综合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示范城市。

  (七)住有所居:双特困户住房“应保尽保”

  37.加快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出台了《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2006年投资建设的4个新社区项目(白云区金沙洲、同德围和海珠区大塘、万松园)已完工,将陆续交付使用。2005年统计在册的5643户双特困户住房问题全部解决,实现双特困户住房“应保尽保”。

  38.加大政府调控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限价房用地5宗、用地面积0.372平方公里;已收回闲置土地76宗,用地面积1.39平方公里;目前,全市10区公开出让经营性居住用地58宗、用地面积3.11平方公里,正在公告出让11宗,用地面积1.58平方公里;印发了《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再次推出花都、番禺区2宗限价房用地。

  39.加快旧城区危破房改造。目前,已完成2004年在册91.1万平方米危破房改造任务的90.8%(82.7万平方米);2005年新增在册5.72万平方米危房改造任务已完成2.91万平方米;2006年新增在册12.71万平方米危房改造任务已完成1.78万平方米。

  40.切实解决农村建房难和危破房改造问题。起草了《广州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市规划局、番禺区已拟定《番禺区2006~2010年村民住宅规划管理的具体解决方案》和《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指引》;《广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已报市政府审批后开始实施。

  41.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国土房管局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草拟完成了《广州市物业管理规定》,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批;进一步加快推进老城区物业管理,目前,已经完成2007年全市旧城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要达到50%的工作任务。

  42.妥善处理“烂尾地”问题。目前,我市在册的141宗烂尾地块中涉及临迁户16165户49062人,已全部有明确的解决方案。141宗烂尾地块中110宗已落实处置方案,占总数的78%,解决了14575户临迁户、42739人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分别占临迁总户数的90%、总人数的87%。

  43.切实解决前置条件导致房地产难以办证的问题。2007年9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解决我市历史遗留的房地产发证问题若干意见》。

  (八)城市交通:公交地铁优惠出台在即

  44.大力发展公交事业。《中山大道快速公交试验线运营管理细化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通过;根据《小公共汽车线网规划》,已开通村中村、城乡接合部地区公交中小巴线路49条、接驳地铁专线10条,出台《广州水上巴士规划发展工作方案》并开通1条试验线路,《广州市轨道交通站点客运一体化设施近期规划》及轨道交通站点与公交系统衔接枢纽布局方案已完成,行政村“村村通客运班车”工作已基本完成。

  45.推行公交地铁票务改革。市交委制定了《加快解决广州市停车难问题的工作方案(2007年~2010年)》,成立了广州市解决停车难问题领导小组;修改完善了有关工作方案,10月份以来,在与深圳市的公交降价方案进行充分对比后,再次对《公交地铁票务优惠工作方案》进行了完善。

  46.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目前,已全部完成广州大道系统等10个交通黑点改造工程的前期手续并进场施工,完成交通阻塞整治工程9项,完成海珠客运站等20个港湾式公交站的改造,建成开通10座人行天桥,对地铁1-5号线与地面交通的衔接问题进行了研究;市交研所已完成交通衔接规划,地铁总公司研究编制了《结合地铁车站配建停车场建设计划》。

  47.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成立市解决停车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加快解决广州市停车难问题的工作方案(2007年~2010年)》;制订了《广州市停车场经营管理规范》。

  (九)人居环境:216万市民喝上直饮水

  48.实行公厕免费开放和解决公厕数量不足问题。从今年起,全市环卫公厕免费开放,结束了从1989年开始的环卫公厕收费的历史。去年新建公厕50座,新建、大修公厕80座,目前全市现有公厕2636座,建立了以环卫公厕为主、小区配套公厕、城中村公厕、社会公厕为补充的公厕体系。

  49.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市政府研究室牵头制定的《关于“农转居”和“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问题的意见》已完成初稿;市建委牵头制定的《关于推进我市“城中村”改造的若干实施意见》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猎德村改造已进入实施阶段,茶滘村、花地村、白云新城周边5条村以及杨箕村的改造试点正在抓紧推进中;环卫、消防等经费投入不断加大,全市138条“城中村”已全部落实专业保洁,并安排了1000万元“城中村”消防通道建设资金,完成了全市“城中村”道路路宽7~12米及12米以上道路路灯建设和维护情况的数据收集工作。

  50.大力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市农业局牵头制定了《农村居住环境整治和新农村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100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全部落实到位;投入资金2956.32万元,安排135个新农村绿化建设;对400条村(含自然村)开展了村容村貌整治。同时,市规划局全面铺开村庄规划工作,2007年底,已经完成了127条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工作,其余正在有序推进中。

  51.切实解决“水浸街”问题。2007年共完成21项排水改造工程,其中完成续建项目12项;新开工项目当年完成9项。

  52.加强水环境整治。去年河涌综合整治计划投资18.9亿元,工作量22.2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3.1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8.9%,工作量16.0亿元,占年度计划71.9%;黄埔涌综合整治已基本完成;新河浦涌已完成主体工程,完成工作量约80%;龙潭涌已经进入景观工程施工阶段,完成景观工程约20%;已经完成敷设污水管道136公里,新建4座泵站。白云湖和三涌补水工程已开工,广和泵站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3.推进饮用净水工程建设。目前,饮用净水供水区域服务人口已达216.54万人,在国内率先在供水管网安装实时监测仪表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在饮用净水范围内完成了10829个水池保洁工作。

  54.保障居民生活用电。市经贸委编制了《2007年广州市错峰用电实施方案》、《2007年广州中部电网避峰限电方案》和《关于确保中部电网居民生活用电措施》,加强错峰用电的计划性,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全市居民生活和重要单位用电,做到确保城市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2%,农村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6%。同时,做到24小时全天候受理电力故障报修业务,抢修到达现场超时率仅为0.279%。

  55.加强空气环境整治。市环保局大力推进工业脱硫工程建设,全市累计形成9.8万吨年脱硫能力;关停10家共86.1万千瓦小火电机组;查处冒黑烟车辆8915辆次;停产、搬迁38家环保“退二”企业;完成第一批182家饮食服务业污染整治工作。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3天,占91.23%。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三项主要空气污染指标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2006年相比,二氧化硫下降5.5%,二氧化氮下降3%,可吸入颗粒物基本持平。

  56.加快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全市已完成家庭用户天然气置换22.2万户,提前实现2007年内天然气置换家庭用户数达到18万户的目标;出台了《关于明确我市管道燃气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57.加快噪声污染扰民的整治。市环保局严格交通建设等重大市政工程环保审批,确保工程项目服务市民的同时,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督促完成内环路沿线民居、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共67478平方米隔声窗安装工作;有效办结噪声污染投诉1915宗;查处建筑施工噪声扰民1067宗;“降噪护考”工作取得良好效果,59个考场周边环境均达到一类区(居住区)昼间标准。全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5分贝和69.2分贝,同比均下降0.2分贝,声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水平。

  58.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加大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的整治力度,整治率达100%;完成了每区(县级市)2个、全市24个社区回收站示范点规范建设。

  59.推进社区绿化和环境整治。去年,市建委安排2.26亿元用于老城区219个一般社区和20个重点社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目前,重点社区续建项目已完成工作量11036.6万元,占年度计划83.1%;一般社区续建项目累计完成54个,占年度计划的64%。

  60.加强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点的建设与管理。积极推进24个社区回收示范点的升级改造工作,目前24个社区回收站示范点已完成改造。市经贸委会同市供销总社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再生资源社区回收“一街一镇一示范点”规范改造建设工作的通知》;目前,全市276间社区回收站初步按标准要求进行了规范改造,另有582间社区回收站统一了标识和管理制度。

  (十)文体事业:场馆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61.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水平。制定了《广州市公交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下发了《广州市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向未成年人开放的实施意见》,规定市属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等场所对学校组织的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实行免费;家长携带未成年人参观的,对未成年人实行免费;对未成年人个人参观的,实行免费或半价优惠;凡中小学校在上述设施内组织未成年人参与的文体活动,实行免费或半价提供场地和服务。目前,157个街镇建有文化站,占96.3%,1157个社区建有文化室,占80.2%;887个行政村建有文化室,占77.3%;拥有200平方米以上的文化活动广场516个。

  62.加强基层体育设施建设。下发了《广州市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向未成年人开放的实施意见》;目前我市建有标准篮球场的行政村已达866个,占现有行政村总数的75.83%;农村乡镇“两场一池”(篮球场、健身广场、游泳池)工程建设方面,全市36个乡镇中有8个基本达到指标要求,占乡镇总数的22%。

  63.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力度。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越秀、荔湾区各选出10所学校作为全国试点学校,其他区、县级市也分别选定1所学校作为我市参加全省首批开放试点单位。目前,全市1600所中小学校有1000多所向社会开放,开放率超过60%。

  (十一)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纳入评议考核

  6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立了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印发了《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省政府已批准我市成立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总体功能布局已完成,进驻的部门、人员及服务事项已确定;审批信息梳理及流程整合优化工作已完成,政务公共资讯区的图书和电子资料基本添置完毕,中心大楼装修基本完成。

  65.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市监察局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市、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各区完成电子监察数据交换工作。完成了2007年政务公开考评的自评、抽查、社会公众评价、第三方机构评价、综合评审5个阶段工作,对全市43个政府工作部门、8个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直属单位和12个区、县级市政府进行了政务公开工作考评。

  66.推进依法行政。完成了《广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广州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财经责任问责试行办法》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完成了《广州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广州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的起草和制定工作,并开展了评议考核工作。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治理公路“三乱”、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统发纪律检查工作。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聘请政风行风督察员、设立行政效能监测点、开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等形式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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