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五成残疾女性难觅健康伴侣
构筑和谐家庭是人类的共同向往。 |
30%受访残疾女性愿意与同性同居 婚后因伤病致残女性容易放弃婚姻
广东有267.71万名残疾女性,占全省人口的3.3%。记者从广东省性学会获悉,最近公布的一份《广东省残疾妇女婚姻观念调查》显示,广东残疾女性频频遭遇“婚恋难”。
一方面,未婚适龄女性难以寻觅到合适的伴侣,有些人只好选择与异性甚至同性同居。另一方面,婚后因伤病致残的女性,遭遇“性福”难题时,要么婚姻解体,要么勉强维持"有名无实"的婚姻,个别女性为了挽留丈夫,还默认丈夫出外寻找性伴侣。有人感慨:“残疾人要想获得‘性’福,为啥这样难?”
调查:
残疾女性难觅结婚对象
在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资助下,邓爱玲等人就“广东省残疾妇女婚姻观念”进行了调查。该项目从广州、珠三角地区、粤东、粤西和粤北随即抽取16个市县区,对16岁至49岁的残疾女性共5000名进行了访问。受访者中,城镇残疾人占32.40%,农村残疾人占67.6%。肢体伤残占54.47%,听觉受损占19.82%。
结果显示,六成受访者认为,谈恋爱最终就是结婚。七成的女性则进一步指出,女性终生的幸福,就是找一个理想的伴侣。只有25%的女性反对“结婚才是完美的人生”。
然而,“择偶难”是一道很难迈过的门槛。57.9%的残疾女性认为,很难选择到非残疾男性为伴侣,有29.45%的人认为“同居也是婚姻的一种方式”。
受访者认为,残疾女性在婚姻上最大的困难依次为:
“难以找到适合对象”,占27.84%;
“缺乏经济能力”,占23.60%;
“社会的歧视”,占11.87%。
一方面,52.67%的女性认为生育是女性的天职;另一方面,52.51%的残疾女性认为“可以自己决定要不要生育”。这也反映了残疾女性在生育方面的两难态度。
三成残疾女
无奈选择“与同性同居”
受访者中,有29.45%的人认为“同居也是婚姻的一种方式”,持否定态度的则占44.22%。41.12%的残疾女性认为“同居对女性来说是吃亏的事”,持否定态度的则有37.65%。
邓爱玲等指出,同居是指未婚成年人居住在一起,并被视为“试婚”或结婚的替代品。同居的配偶虽然有亲密关系,但同时也保持独立的身份。同居者对伴侣的承诺较轻,同时从中得到的快乐或满足感也较低。
此前,《家庭》杂志社家庭研究中心等曾对广州地区100名非婚同居者进行调查,发现普通人群非婚同居的最大理由是为正式结婚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有助于正式结婚后夫妻和谐幸福,发现双方不合适容易分手,更主要的是“试婚”。
需要指出的是,残疾女性的同居与普通人群的一般概念有所不同。其中既有异性同居,也有同性恋的同居,还有些仅仅是为了互相照顾帮助而非恋情的同居。
邓爱玲等指出,残疾人的婚姻组合通常有三种:要么双方都是残疾人,要么一方是残疾,要么一方在婚后因意外或疾病致残。在选择一位非残疾或比自己残疾程度轻的作为伴侣时,有49.43%的回答“选男士”,30.50%的“选女士”,还有40%的人没有回答。
研究者指出,婚姻市场上,每个个体以其拥有的“资产”进行交易,包括金钱、社会地位、聪明才智、样貌身材、性格特征、家庭背景等。对于残疾人,应该充分尊重其应有的各项权利,使其能同健全人一样以平等的地位、均等的机会参与社会生活。同时,应针对其特殊的性心理予以疏导。鼓励其择偶时保持平常心,不要因为过度自卑而不敢追求,或者为了弥补遗憾而反向走过度虚荣的极端。
车祸致残
妻子构思“离婚计划”
和遭遇“择偶难”的残疾姐妹相比,34岁的小若却是主动放弃了婚姻的幸福。
她和丈夫恋爱六年才结婚,谁知蜜月旅行时出了车祸,导致小若第一腰椎不完全性损伤,双下肢活动、感觉障碍。丈夫对她很好,除了雇请保姆照料她之外,知道她胃不好,每天下班后还给她煮东西吃,喂她,背她上厕所。伤后,夫妻俩一直没有性生活,丈夫也没有提性要求,似乎没有欲望。
然而,小若深夜醒来时常发现丈夫在自慰。“就算他真的不提出来,也不等于他不需要,可能是因为感情,或者怕别人说闲话。”小若觉得,这样对丈夫不公平,慢慢地也会影响两个人的感情。
出于对丈夫的爱,也出于对自己伤残身体的无奈、自卑,小若决定“把幸福还给丈夫”,并构思了一个“离婚计划”。她的脾气毫无征兆地变坏,经常无理取闹。丈夫越是工作辛苦,她越是反复折腾丈夫。最终,好脾气的丈夫也发了火,小若则立即用最尖酸刻薄的语言回击,闹到家毋宁日,并坚决要求离婚。最终,丈夫同意了小若离婚的要求。
撰文/记者任珊珊 伍仞
通讯员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