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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十八大”召开营造平安和谐社会环境-- 萝岗区精神病管控工作会议纪述

作者:萝岗区残联 | 来源:萝岗区残联 | 发布时间:2013-03-29

    2012年10月25日下午,萝岗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办公室主持召开了区精神病管控工作会议。会议由区残联理事长、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锦炽主持。会议的主要议程是研究和布置了在“十八大”期间各部门如何相互配合开展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参会人员有区卫生局、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区残联、区公安分局、区红会医院等区精防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街镇社会事务科、派出所有关负责人也参加了会议。会议还特邀了区综治办凌伟东副主任和综治科科长吴昊同志到会指导。

    会上,郭理事长传达了区综治办近期关于加强十八大期间精神病人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区综治办《关于加强十八大期间我区精神病人管控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同时,郭理事长通报了近期精神病管控工作情况,要求各部门要相互配合,齐抓齐管,有效预防“十八大”召开期间发生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为“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还就如何做好近期精防工作,尤其是“十八大”期间如何有效开展我区精神病人管控工作进行了研讨,并达成了工作共识。

    在会议的总结讲话中,凌卫东副主任代表区综治办要求与会单位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总结和汲取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精神病管控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共同将精神病管控工作做实、做好,为“十八大”的召开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一直是社会维稳工作的难点,为确保“十八大”顺利召开,萝岗区委、区政府今年批准区残联增加48万元作为十八大百日安保防护期间精神病人管控专项经费,我区精防工作得到了充分的财力保障。我们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十八大”期间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一定能够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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