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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获第一批《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称号

作者:唐其亨 | 来源:越秀区残联 | 发布时间:2013-03-29
  为进一步消除白内障致盲,根据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全国防盲治盲规划(2006—2010年)》和《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工作标准》以及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计划纲要的要求,广州市在《广州市视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所有区、县级市均要达到国家‘白内障无障碍区’工作标准的要求”目标。越秀区从2007年下半年开展了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两年多时间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广州市检查验收组受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的委托,在2009年11月5日,对越秀区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根据各省残联检查组验收合格和上报的材料,决定授予越秀区第一批“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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