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区残疾人维权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为了更好地为全区广大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加强维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2009年初,区司法局与区残联共同建立我区残疾人维权服务工作网络。经过半年时间的试运作,社会效应良好,深受广大残疾人的欢迎,目前条件已经具备。“广州开发区、广州市萝岗区残疾人维权服务中心”在区残联和区司法局分别挂牌,共同开展残疾人维权工作。在各街(镇)分别设立残疾人维权服务工作站,与各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合署办公。8月13日上午,在区残联举行区残疾人维权服务中心揭牌暨维权服务工作网络正式启动仪式。
揭牌仪式由区社区管理局局长、区残联副主席黄金持同志主持。市残联副巡视员、常务理事钟炼,市法律援助处副主任欧阳钰,区政府副区长、区残工委主任、区残联主席成潘流,区残联副主席、理事长郭锦炽,区司法局副局长白继洲等领导和区残联、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以及区各街(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出席了仪式。
在揭牌仪式上,市、区残联和司法部门的领导分别就残疾人维权提出了工作设想和希望:
区司法局副局长白继洲表示,区司法局和区残联共同建立的开发区、萝岗区残疾人维权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是司法部门与残联深入开展弱势群体维权工作的一项惠及民生的重要举措。区残疾人维权服务中心及维权工作网络的建立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与残疾人事业紧密结合,进一步有效发挥职能作用,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服务。今后要进一步打造具有开萝特色的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并推动和保障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区残联副主席、理事长郭锦炽强调,区残联和区司法局致力于打造一个着眼基层、部门联动、灵活高效的维权服务工作网络,推动发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事业。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和文体活动等各项业务工作,归根到底就是残疾人的权益维护和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残疾人的各项合法权益,是残疾人工作的主题,是残疾人工作和残疾人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市残联副巡视员、常务理事钟炼对区残疾人维权服务中心及维权服务网络建设表示赞赏,并提出了殷切的期望。钟炼指出,区残疾人维权服务中心今后要与区内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全市各区残联紧密联系,积极开展残疾人维权工作。要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努力提高为残疾人维权服务的水平和效率,为区内的残疾人提供就近、优质、优惠的维权服务。
区政府副区长、区残工委主任、区残联主席成潘流同志对区残疾人维权体系的建设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成潘流指出,维权工作是残联作为残疾人代表组织特有的属性提出来的,是残联的性质所决定的,是一项实质性的任务,也是残疾人对各级残联的一种期盼和要求。现阶段残疾人仍然是弱势群体中处于最弱势地位、最困难的特殊群体,未来一个时期维权工作更多,问题更尖锐,难度更大,要求更迫切。中国残联成立二十年来,残疾人工作已经从消极的"救济模式"转向积极的"权益保障模式"。这就要求我们要切实提高对维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思维、工作目标、方法逐步转到残疾人权益保障这个模式上来。
市残联副巡视员、常务理事钟炼(左三),市法援处副主任欧阳钰(右二),区政府副区长、区残工委主任、区残联主席成潘流(右三),区社区管理局局长、区残联副主席黄金持(左二),区残联副主席、理事长郭锦炽(右一),区司法局副局长白继洲(左一)为区残疾人维权服务中心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