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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

作者:番禺区残疾人联合会 |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残疾人联合会 | 发布时间:2013-03-29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贯彻《残疾人保障法》,维护保障我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理顺我区残疾人维护权益的基本途径,确保残疾人维权之路通畅、快捷、便利、有效。6月17日上午,由区残联、区司法局共同主办的番禺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区残联正式挂牌成立。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成员由区残联办理,区司法局法援处的关工作人员组成。
  市残联副巡视员、常务理事钟炼,区委严宗活副书记,区委常委、政法委简锡波书记,区政府龚红副区长,区政协林惠兰副主席,区残联张小波理事长,区司法局黄启荣局长,区政府办公室李迎春副主任等领导和各镇街分管残联工作的领导、残联理事长,区残联、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以及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区康园工疗站服务中心、区残联康复中心、区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出席了番禺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揭牌仪式。
  区残联张小波理事长在仪式上表示,残疾人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需要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关心和扶助。尤其在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更加需要法律上的援助。对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是人类文明进步、社会和谐发展的体现,有着特殊的意义。区司法局黄启荣局长对区残疾人法律援助站下一步的工作运作作出了布置,从多种渠道上保证我区残疾人维权渠道通畅无阻,及时便捷,并要求法援助站的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满腔的热情,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到位的法律援助服务。
  区政府龚红副区长对番禺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成立给予高度的评价,认为成立残疾人法律援助站,恰好为残疾人提供了一个寻求法律救助的平台,又是一个真正惠民、利民的举措。并就未来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要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残疾人为本,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消除他们在获得法律援助方面存在的经济条件障碍、物质环境障碍、语言障碍和信息障碍,使他们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区政府龚红副区长在仪式上讲话


市残联副巡视员、常务理事钟炼在仪式上讲话

 
区残联张小波理事长在仪式讲话

 
区司法局黄启荣局长在仪式上讲话

 
市残联钟炼常务理事(左三),区委严宗活副书记(右三),区委常委、政法委简锡波书记(左二),区政府龚红副区长(右二),区残联张小波理事长(左一),区司法局黄启荣局长(右一)为番禺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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