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通过国检
萝岗区区顺利通过了“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国家检查组专家表示,萝岗区创建工作的各项指标均已达到国家标准,他们将尽快向上级汇报,并在近期给予确认。
国家检查组于12月2日到萝岗区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当天,检查组首先听取了萝岗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情况汇报。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萝岗区区长刘悦伦向检查组介绍了广州开发区与萝岗区的合并、发展情况,着重介绍了区残疾人工作,并表示将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以更高标准、用更短时间发展萝岗区残疾人事业,使每一位残疾人真正与全区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随后,检查组按照验收步骤和标准,先后到夏港街道办事处、墩头基社区康复站、普晖社区康复站、开发区医院、区残联实地检查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工作。专家们还通过走访残疾热家庭和电话咨询等途径,了解残疾人康复工作情况,并认真查阅了萝岗区创建工作档案资料。
检查组组长尤红表示,萝岗区创建工作做的很全面,措施有力,成绩显著,很有特色,且档案齐全,架构清晰,责任明确,各社区的服务也丰富多彩,能够因地制宜。此外,根据萝岗区城乡二元并存、城乡发展不均的实际情况,萝岗区整合资源,创造性地在农村开展卫生、康复、计生“三合一”式残疾人康复站的工作模式也得到了专家们很高的评价。
经检查,检查组对萝岗区的创建工作表示满意,认为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同时,专家们还就下一步如何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自2006年4月萝岗区被确定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点以来,萝岗区政府高度重视,先后投入2500多万元用于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目前,萝岗区已建立起完善的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体系,构建了区、街(镇)、社区(村)三级管理网络。全区现有五类康复技术指导中心、一个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47个社区(村)残疾人康复站、7个街(镇)康园工疗站。
萝岗区副区长成潘流、萝岗区政协副主席刘翠芳,萝岗区社区局、萝岗区卫生局、萝岗区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国家检查组于12月2日到萝岗区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当天,检查组首先听取了萝岗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情况汇报。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萝岗区区长刘悦伦向检查组介绍了广州开发区与萝岗区的合并、发展情况,着重介绍了区残疾人工作,并表示将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以更高标准、用更短时间发展萝岗区残疾人事业,使每一位残疾人真正与全区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随后,检查组按照验收步骤和标准,先后到夏港街道办事处、墩头基社区康复站、普晖社区康复站、开发区医院、区残联实地检查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工作。专家们还通过走访残疾热家庭和电话咨询等途径,了解残疾人康复工作情况,并认真查阅了萝岗区创建工作档案资料。
检查组组长尤红表示,萝岗区创建工作做的很全面,措施有力,成绩显著,很有特色,且档案齐全,架构清晰,责任明确,各社区的服务也丰富多彩,能够因地制宜。此外,根据萝岗区城乡二元并存、城乡发展不均的实际情况,萝岗区整合资源,创造性地在农村开展卫生、康复、计生“三合一”式残疾人康复站的工作模式也得到了专家们很高的评价。
经检查,检查组对萝岗区的创建工作表示满意,认为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同时,专家们还就下一步如何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自2006年4月萝岗区被确定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点以来,萝岗区政府高度重视,先后投入2500多万元用于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目前,萝岗区已建立起完善的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体系,构建了区、街(镇)、社区(村)三级管理网络。全区现有五类康复技术指导中心、一个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47个社区(村)残疾人康复站、7个街(镇)康园工疗站。
萝岗区副区长成潘流、萝岗区政协副主席刘翠芳,萝岗区社区局、萝岗区卫生局、萝岗区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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