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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检查我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

作者:佚名 | 来源:花都区残疾人联合会 | 发布时间:2013-03-29
  2008年1月21日,广州市对我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由市财政局、市残联业务部门组成。检查内容如下:1、是否按规定的标准和比例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是否按权限、级次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缓缴、减缴、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否按规定审批。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否纳入预算管理,是否全额缴入国库。检查组认真听取区残联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情况的汇报,查看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的原始资料。检查组认为我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广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以及市残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要求,积极落实征收管理工作,不断加大征收力度,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大幅增加,安置残疾人越来越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检查组强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政府一项基金,也是政府财力组成部份,国家非常重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这些年国家陆续取消了31项行政收费项目,现仅剩4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是其中之一,因此要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重要意义。应当大力依法依规征收,积极积聚政府的财力。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与先进兄弟单位相比,我区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量差距较大;在权限级次征收上,有交叉征收的情况;在缓缴、减缴、免缴残疾人就业金审批上,有不够规范的情况。区残联表示:要加强与市就业中心沟通,防止越级年审;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学习和借鉴先进兄弟单位的有效经验方法和手段,提高年审覆盖面;严格规范缓缴、减缴、免缴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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