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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萝岗区残疾人事业十大工作新闻

作者:佚名 | 来源:萝岗区残疾人联合会 | 发布时间:2013-03-29
  经过萝岗区残联系统评选,2007年区残疾人事业十大新闻是:
  一、中共中央候补委员、国务院残工委副主任,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王新宪同志一行视察了我区萝岗社区、永岗村、新庄村、九楼村、大坦村等五个三合一式的残疾人康复站,给予高度评价。刘悦伦区长、成潘流副区长分别作了工作汇报并陪同。
  二、我区荣获“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称号并通过了“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省预检合格。
  三、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残疾人就业条例》,全年安置697名残疾人就业,依法收缴了1259.9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名列全市各区之首。
  四、比市政府要求提前15个月完成全区各街、镇康园工疗站的建设工作。
  五、为全区1110名残疾人发放重残补助金142.67万元;完成了36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改建,投入资金119.2万元。
  六、表彰了20名“自强之星”、10个“残疾人之家”和9个“优秀社区(村)残疾人康复站”;出版了反映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的《挑战命运的人》一书。
  七、完成了六个专门协会和四个街道残联的换届工作;选出了出席广州市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八、首次出台了精神病防治工作的系列措施;并成立了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领导小组。
  九、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动工兴建,预计2008年底竣工交付使用;区残联设立了残疾人辅助器具展示厅。
  十、妥善处理了118人次来信来访,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派发法规宣传资料4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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