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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救助衔接机制 共聚多元救助合力 ——荔湾区残联、区检察院共同制定《关于建立残疾人司法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

作者:荔湾区残联 | 来源:荔湾区残联 | 发布时间:2024-05-25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检察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充分发挥区检察院与区残联的职能优势,加大司法案件办理过程中对困难残疾人的救助帮扶力度,5月22日,荔湾区人民检察院、荔湾区残疾人联合会举行《关于建立残疾人司法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联签仪式。  

  《意见》对荔湾区检察院和区残联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衔接的组织部门、线索移送、重点救助对象、社会救助方式以及后续跟踪回访等均作出了详细规定与程序指引。《意见》的签订有利于畅通区残联和区检察院之间的沟通联系,促进信息共享,加大对困难残疾人的救助力度。

  会上介绍近年来涉残疾人司法救助开展情况和制定《意见》的背景。荔湾区残联介绍了有关残疾人的社会帮扶政策和区开展助残工作的经验做法。与会人员就如何用法治思维和社会力量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进行了深入探讨。

  荔湾区残联将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的关爱帮扶力度,协同检察机关,在线索移送、提供技能培训、开展家庭教育、提供心理辅导、提供就业咨询等多个方面,帮助困难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助推困难残疾人司法救助工作上新台阶。 

  通过联签文件,荔湾区检察院与荔湾区残联共同搭建了信息互通与协作配合的平台,推动形成司法救助“救急救困”功能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有效衔接,实现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深度融合。下一步,区检察院将依托《意见》,加强与区残联在司法救助上的沟通联系,凝聚各方力量、拓宽司法救助渠道、优化救助效果,切实提升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质效,为困难残疾人传递司法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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