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残联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精神,促进运用法治方式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2020年12月16日,越秀区残联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越秀区残联理事长叶新平、副理事长彭文彤,各部门干部职工,辖内街道残联理事长,专门协会骨干,残疾人服务机构代表约20人参加。
课程由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刘琪律师主讲,围绕“宣讲民法典精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展开,重点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总则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残疾人权益保障进行了讲授。整场讲座内容丰满,刘律师对理论讲解翔实、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到位,尤其是充分保障残疾人在民事活动中平等的民事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和监护制度、成年残疾人自主决策权的保障、强调对于残疾人民事权利的特殊保护、充分保障残疾人的可得利益、监护权、继承权、就业权方面。在互动环节,参加人员与刘律师深入交流、提出困惑,刘律师耐心给予专业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通过本次学习,越秀区残疾人工作者进一步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将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为残疾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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