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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街学法守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作者:民政科 | 来源:大东街 | 发布时间:2013-03-29 浏览次数:
2007年1月30日,大东街残联召开了残疾人专用车安全学习班,全街42名残疾人专用车车主认真学习了《广州市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管理办法》。大东街卓志丹副主任出席了此次学习班。

  从2007年1月1日起,广州市区主要道路禁止摩托车行驶。为了照顾广大残疾人的利益,为残疾人的出行提供方便,政府部门在“禁摩”的同时明确允许残疾人专用车继续作为残疾人代步工具使用,体现社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但是近来出现了残疾人专用车非法营运现象,这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埋下交通隐患,同时影响了广州国际化大都市的形象。

  大东街残联针对此种现象,依照上级残联的要求,组织全街的残疾人机动车车主进行交通安全学习。会议上,除了重新学习《广州市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管理办法》外,大东街残联还向每一位车主发放了倡议书,呼吁各位残疾人车主要继续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遵章守法,文明驾车。与会的残疾人专用车车主纷纷表示一定会遵守交通法规和有关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驾驶的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好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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