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区政府心牵低保户 情系残疾人
萝岗新区成立后,区委区政府高度关注民生,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事务,取得可喜成绩。
萝岗区成立后,新接收低保户1231户、3994人,萝岗区民政部门及时调研制定政策,确保低保户的生活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采访萝岗区社区管理局局长杜暖根: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300元/月提高到330元/月,把原增城镇龙等地区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30元/月统一到180元/月,改善了低保群体的基本生活)。目前,萝岗区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均补差额达73元,为全市各区最高。区内低保群众没有因为行政变迁而迟领过一分钱。一年来,萝岗区民政局将所有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都纳入了低保范围,投入近3百万元,为一百户特困低保户改造危房。另外,为促进区内残疾人就业,区残联积极做用人单位的工作,近两年安排了一千多名残疾人就业,使全区三分之一有工作能力的残疾人实现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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