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残联圆满完成精神类托养人员分流工作
黄埔区残疾人托养中心长洲岛托养区因故关闭,黄埔区区精神类托养人员需要作妥善分流安置。经过黄埔区卫计局、黄埔区残联和各街道残联等部门多次协商,制订了区内托养残疾人分流方案,近日顺利完成了托养人员分流工作,共分流精神类托养人员28名。
为分流安置好托养区内的残疾人,黄埔区残联与区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包括组织召开托养人员家属座谈会,听取家属的意见,到黄埔区内接收精神类残疾人的机构进行调研,从环境、服务、收费等方面进行了解比较,为托养人员家属提供了多个选择方案。经过2个多月的筹备和协调,于本月21日至24日完成了分流工作。
据悉,黄埔区积极贯彻中残联2007年番禺(长隆)残疾人托养工作会议的部署,于2011年5月在全国率先成立区级残疾人托养中心,探索创新残疾人托养模式,在全国发挥了积极的示范作用。2012年黄埔区委、黄埔区政府出台了《黄埔区残疾人托养工作实施办法》,其中规定:持有低保、低收入证残疾人的托养费用(不含伙食费)由政府支付,人均月收入高于低收入标准、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困难残疾人,政府每人每月资助托养费用(不含伙食费、一对一护理费和治疗费、精神残疾类含基本药费)的70%。有效地减轻了困难残疾人家庭的经济和精神负担。近5年来,有需求一个,托养一个,彻底解决了“老养残”、孤寡残疾人问题,受到上级各级残联的充分肯定和广大残疾人亲属的欢迎和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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