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免费过桥
2000年12月4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广州市城市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试行办法》,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广州市城区实行路桥隧道车辆通行年票,明确了实行年票制的路桥范围。并规定:残疾人专用机动车与军车、警车、消防车。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标志车、救护车、殡葬车、抢险车、外国领事馆车一样实行免费通行。
今年11月,市政府法制局、市建委和残联组织了无障碍设施专题调研,包括赴兄弟城市考察,学到不少好经验,对收费路桥实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免费通过的建议也是这次调研的成果之一。该建议在征询了市政管理局等部门意见后及时补充到即将提交政府审批的方案中,并得到广州市主要领导的同意,从而使广州市残疾人又多享受到一项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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