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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资助业务培训通知

作者:教育就业处 | 来源: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发布时间:2013-03-29

  各区、县级市残联: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资助试行办法》(穗残联〔2012〕11号),使各区、县级市残联及各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顺利完成资助申报工作,将于8月30日(星期四)9:00—11:30在市残联18楼1号会议室开展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资助申报培训。

  一、参加人员

  (一)各区、县级市残联负责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资助的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每区、县级市残联原则上不超过2人)。

  (二)各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负责人1人。

  二、要求

  请各区、县级市残联积极、主动与辖区内的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联系(包含市属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把参加培训的残联负责人、具体经办人以及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负责人名单于8月23日前书面传真到市残联教育就业处(传真号码:38492210),同时把电子版本发送到邮箱307006869@qq.com。

  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联系人:龙正祥,联系电话:38491436 13922216861)

  (联系人:叶楚婷,联系电话:38491436 15017595706)

  培训回执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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