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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授予广州市“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称号,授予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全国‘阳光家园’示范机构”称号

作者:教育就业处 | 来源: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发布时间:2013-03-29
  今年3月,中国残联对广州市创建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创建全国“阳光家园”示范机构进行了评估验收。广州市和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顺利通过了评估验收,中国残联于5月授予广州市“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称号,授予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全国‘阳光家园’示范机构”称号。

  广州市创建全国首批“阳光家园”示范区和示范机构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借成功举办亚残运会的东风,在残疾人托养服务领域先行先试,以“财政拨款、购买服务、民办公助”等形式,推进残疾人托养工作,基本建成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让难以就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普得实惠。一是建立了安养院、展能、康宁、康园等市级托养机构,不断满足残疾人的托养服务需求。二是越秀、海珠、番禺、黄埔、花都等区积极发挥社会资源优势,与社会服务机构合作,创办了一批区级残疾人寄宿托养机构,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向纵深发展。三是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出台居家托养资助标准,推动居家托养工作。目前,我市托养服务机构为6670多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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